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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检察官为别人家的孩子操碎心 办完案还要花几年时间搭“桥”

2019-05-27 14:09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对于女检察官刘超颖来说,一个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结了,她的工作可能才刚刚开始。之后,她和同事们可能会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抚平一个未成年受害人的生理、心灵创伤,或是帮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搭建起和社会之间的桥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很有弹性的工作,要做的话,就完全凭自己的爱心,凭借责任感,尽最大可能性去做。”刘超颖说。

刘超颖在校园普法

为涉罪未成年人搭“桥”

见到刘超颖之前,就有同事向记者称赞其“口才好”。与记者见面后,这位女检察官就快言快语地介绍起自己的履历:法学学士、教育学硕士,2001年参加工作后,先是在公诉二处办经济案件,同时做了十年的团总支书记,后来又开始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从事未检工作近八年之后,刘超颖的工作热情不仅没有消退,还有了渐入佳境之感。事实上,这份工作对耐心的要求极高。需要沟通各方,包括帮教对象、父母、公益机构、相关部门……

她的通讯录里躺着几乎所有的帮教对象、监护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故事。有时候凌晨两点,会突然接到帮教对象的求助电话,刘超颖得立刻想办法化解这样那样的问题。刘超颖早已习惯了这种工作节奏。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刘超颖还和曾经帮教过的男孩丁丁聊天。14岁以前,丁丁盗窃过200多次,因盗窃4次行政拘留不予执行,1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从小离家流浪,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屡屡“重操旧业”。

“哦,丁丁的生日快到了。”和记者交谈之中,刘超颖突然想起来,丁丁的生日就在六月初的一天。刘超颖的脑海中好像有一张时间表,密密麻麻地记着某月某日的待办事项。不管是帮教未成年人的生日,还是过去发生的事儿,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信手拈来。

刘超颖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告诉丁丁:“你是流浪的孩子,你没有吃住的地方,我要帮你找身份证、找工作,但我也没有任何把握。但是有一点,我帮你的话,我是在尽我最大努力,但是你也要这样,出去之后你不能再偷了,也不能不告而别。”

之后,刘超颖寻求多方帮助,在丁丁刑满释放后带他回老家办了身份证,帮他找到了工作,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对丁丁的承诺,也获取了丁丁的信任。

“不管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当你在想办法帮助他们,站在他的角度去为他考虑的时候,我觉得对方是会领你的情的。”刘超颖说。

如今再谈起当时帮丁丁回老家办身份证的事儿,好像也是稀松平常。但当时,刘超颖常常是觉得无路可走了,又绝处逢生。检察官助理小庞一直在刘超颖身边工作,他和刘超颖撰写了上万字的工作笔记,一五一十地反映了他们经历过的各种波折。

丁丁近况不错,在一家酒店稳定地工作了两年,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刘超颖深信,这个曾自述“盗窃200多次”的男孩不会再偷东西了。

刘超颖将自己的工作形容为“搭建桥梁”,为涉罪未成年人从出狱到真正步入社会之间搭建一座桥梁。

“我不能老在屋里坐着”

这些年,刘超颖的足迹遍布了不少地方。她总觉得“未检检察官不能老在屋里坐着,要跑,要多出去走走。”

一起猥亵案的受害者名叫琳琳(化名),老家在四川。因为加害者是琳琳的亲属,案发后,十几岁的琳琳一时不被继母等人接纳。刘超颖立马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第一是要救助琳琳,做通家人的工作,让家庭接纳她;第二是帮孩子找工作、找学校。”刘超颖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救助琳琳的计划。

此后,刘超颖又搭乘飞机转动车,赶到了女孩的家乡,和当地司法部门协商,倡议由当地公安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琳琳打听到了从小就离开了自己的生母的下落,并和生母团聚。从刘超颖的朋友圈里,可以看见琳琳的新动态。她晒着妈妈做的小龙虾和母女二人的自拍,还配文说“幸福来得太突然”。

为什么不打个电话沟通工作,却千里迢迢赶过去?刘超颖答道:“老师家访一次,跟给你打一次电话,给人的感觉一定是不一样的,所以说能去的话就去。”起码,这表明了一种重视的态度。

但这也不意味着检察官要一直出现在帮教对象的生活中。更多的时候,刘超颖和家长沟通得更多些。她担心检察官的特殊身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特别的压力,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影响。如果他们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刘超颖会有意识地少联系。

对犯罪的孩子 拉一把是一把

每个孩子需要什么样的帮助,是刘超颖一直思考的问题。案子到了她手里,第一是看案卷;然后再看社会调查报告,和调查员沟通;接着再去花大量时间和孩子沟通。

花大量时间去和未成年人沟通,刘超颖觉得很有必要。有的孩子一开始没有敞开心扉,会编假话,但是聊得多了,假话就会说漏嘴。在刘超颖看来,只有多次接触,才能知道孩子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再去为其寻求相应的救助资源。

“每个孩子犯罪有不同的原因、特点,我们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帮助他,这种方式必须是他能接受,你也能接受,双方都认可的。如果有一方不认可的话,那么帮助就没有效果。”刘超颖总结道。

前段时间,刘超颖一直忙着为一个因寻衅滋事而服刑的孩子明明(化名)联系学校。刘超颖觉得,十几岁的明明如果不上学,未来很难有出路。但明明高中辍学、丢失了学籍,而学籍一旦丢失,再想继续入读普通高中就变得很困难。

在了解到明明也有读书的想法后,刘超颖决定尽可能地帮帮他。大冬天的,刘超颖跑了几家学校询问入学事宜,和明明的母亲商量着准备让明明就读职业高中。本以为读职业高中没问题,却又接到学校消息说“没有学籍也上不了职高。”得此消息,刘超颖没放弃,又多方打听,咨询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同学,了解到了成人中专这一入学途径。

刘超颖打算着,这孩子念完了成人中专,还能继续参加成人高考。“前两天我打电话,现在已经确定了今年招生。成人中专要是不招,他还去不了。”言谈间,刘超颖颇为明明感到庆幸。折腾了好久,刘超颖就期盼着9月份明明入学了。

相比之下,刘超颖倒没有为自家孩子的学习太操心。孩子今年刚上四年级,学习一直挺好,刘超颖很放心。如此一来,更多的精力自然而然地就用在了别人家的孩子身上。

犯罪的孩子也需要保护

在刘超颖看来,如今未检工作的理念、方式逐渐升级,和社会大环境的变化息息相关;自己的很多事情能够办成,也和寻求到的各界支持密不可分。

刘超颖的手机里有很多个聊天群,有不少是和各色社会组织的沟通群。另一起性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的受害小女孩,就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心理援助机构接受心理辅导。案件发生后,刘超颖和有关部门接触到了这家心理援助机构。如今,家住远郊的小女孩会在当地团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定期来接受心理辅导。

像这样的公益机构还有很多,借助他们的力量,刘超颖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才能游刃有余地进行。此外,社会调查员、合适成年人,这些角色都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刘超颖总结道:“社会的整体观念在发生变化,社会整个支持体系平台也在逐渐建设。不管是针对青少年心理的研究,还是社会上的各种机构都有了。所以我就恰巧搭上了这台车,如果没有这样的平台,我们的工作也开展不起来。”

刚开始从事未检工作时,每天加班完回家,刘超颖还要继续看各种各样的书;如今,面对已经做得得心应手的未检工作,刘超颖依然觉得“不学习不行”,在家里摆满了《少年司法》之类的书刊。

“《未成年人保护法》给犯罪的孩子一些保护措施,就是为了让他回归正常社会,成为一个正常公民。如果我们不对他进行挽救、帮教的话,他可能会是下一个案件的罪犯,或者说是更严重案的罪犯,那么最终受伤害的还是社会公民。”刘超颖这样理解她所执着的未检事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所有的孩子的。我们为社会减少一个未成年犯,更多的孩子就会少受到侵犯。”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徐慧瑶 东城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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