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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算算“50年茅台”的酒龄了:消费者买“年份”,商家卖“口感”?

2019-06-12 13:44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一起诉讼,再次将年份酒乱象推到了聚光灯下。

资料图 新华社图

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桩案件。成都一名律师发现自己购买的“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是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对此,茅台方面辩称,陈年茅台酒并不是指储藏到一定年限的酒,而是使用酒龄不低于15年的酒,精心勾兑,使之达到该年份酒的老味。

消费者以为购买的是“年份”,商家售卖的却只是“口感”。如此文字游戏,确实给人以上当之感。一直以来,在消费者的认知里,注明为某一年份的产品,就意味着其已储存了相应的年限;它们陡增的身价,也应与之相匹配。如今,年份酒“醉”倒众人,让人云里雾里,是时候为之立规矩并且对犯规的人上杯罚酒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低龄”酒勾兑,还只是年份酒乱象的冰山一角。行业潜规则不止于此。此前曾有人爆料,一吨新酒加一勺老酒就成了“30年陈酿”;有刚成立五年的酒厂就敢生产三十年的年份酒……夸大其词,偷奸耍滑,如此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亟待有关部门出手规范之。

如何规范?很简单。首先,在营销推广方面,企业必须在更显著的位置、以更明晰的方式,标明是否勾兑、陈酒比例等关键信息,让消费者看得明明白白。其次,针对年份酒产品本身,有必要立足实际、借鉴洋酒相关经验,设定清晰的标准,制定严格的罚则,再配以相关抽查、检测机制,让“一吨新酒加一勺老酒”的企业无立足之地,更好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

(原标题:该算算“50年茅台”的酒龄了)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夏振彬

流程编辑 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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