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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又抄袭了?一审已被驳回,作家不服再诉今日开庭

2019-06-13 16:55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爆火,随后小说《人民的名义》却被指抄袭,要求作家赔偿11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李霞不服判决

今天上午二审开庭审理

作家李霞称,其先后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部门工作,并从2008年6月开始,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创作小说《生死捍卫》(简称《生》)。该小说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并于2010年11月出版。

在2017年1月,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简称《人》)由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出版公司)出版发行。

“两部作品都是由主线检察线以及复线政治线推动的,从检察官调查展开,以核心案件侦破推动故事发展。”李霞认为,两本小说出版时间相差7年,而《人》在题材、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作品节奏等方面与《生》存在大量雷同,故周梅森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于是,李霞起诉至西城法院,请求判令出版公司停止发行小说《人》并赔偿20万元,周梅森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故判决驳回了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李霞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上诉。今天上午,本案二审开庭审理,李霞并未聘请律师,而是作为上诉人亲自出庭。

法庭上,双方都对各自的小说娓娓道来,在讲述自己作品故事的同时,对两部小说的相关情节进行比较。

李霞首先对她认为存在抄袭的内容进行了一一讲述。侯亮平、丁义珍、沙瑞金、大风厂工人占场、关键证人心肌梗死……李霞按故事发展顺序,列举了《人》书中十余个与案件侦破有关的部分,并认为上述人物、情节与《生》在相关情节上高度雷同。

而周梅森的代理律师认为,李霞在比较两部小说时为了证明表达相似,导致了概括和认识上的错误。

“两部小说虽然都是检察题材,但表达上存在实质区别,讲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周梅森的代理律师以大风厂情节举例。李霞将故事设置为领导骗取银行贷款收购国有工厂,导致群体性事件;而《人》的情节为厂长用股权抵押借高利贷致股权丢失,工人自发护场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虽然最终两个故事中都导致了群体性事件,但这两个情节显然是不同的”。

“情节要结合人物、文字来讲述,大风厂的情节,是为了牵出山水集团的后续情节。”李霞认为被告方刻意回避了两部小说的相似之处,只从表面来解读,而忽略了案件侦破背后的思路和线索的相似。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事实上,在李霞起诉前,作家刘三田也诉称《人民的名义》抄袭其作品《暗箱》。经审理,上海浦东法院已于4月25日驳回刘三田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记者:刘苏雅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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