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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网贷500元还28万后,却仍被催债,警方跨省抓放贷人

2019-06-25 17:23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2016年3月,王某原本应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人生中最美好时光,不曾想,因为网贷500元钱,噩梦开始了,并伴随了她整整3年时间。她先后向22个不同的网贷平台借钱,即便拆东墙补西墙,借的500块钱仍像是滚雪球一般,滚到了28万还未还清。不仅如此,网贷平台还不断辱骂、甚至威胁要P她的裸照发给她周围的人。2019年3月,近乎抑郁的王某只好选择报警。

资料图 李嘉 制图

6月19日,5名犯罪嫌疑人被昌吉警方从广东省押解回疆。截至目前,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扣押涉案银行卡60余张,扣押涉案手机80余部,扣押涉案车辆3辆,扣押电脑6台。

这是全疆破获的首例跨省“套路贷”案件。

2015年3月,正在读大学的王某看上了一款2000元可以分期付款的的手机,每个月还款300元。她每个月有1000元的生活费,王某粗略算了账,觉得每个月还300元钱,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

没想到2016年3月,王某生活上支出有些多,当月的300元钱无法偿还。她看到网络上有“低利息、无抵押、快放款”的宣传资料,就按照资料要求填完信息,随后有一名自称是贷款公司业务员的男子给她打电话,指导王某签订了几个电子合同,并告诉王某逾期要缴纳逾期费,王某成功贷款500元,但是网贷平台利息就是3毛钱,扣除掉150元的周利息,她真正能拿到手的仅有350元。

对于一个月只有1000元生活费的王某来说,一周还掉自己生活费的一大半钱,是她无力承担的。就这样,到期后王某偿还不了本金及利息,该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就向她推荐其名下的其他借贷平台,让王某在其他平台再次借贷,借来的钱用来偿付之前所欠的本息,王某就从一个借款陷阱进入另一个借款陷阱。

也正是这样,王某所借款项,犹如滚雪团一样越滚越大,在她已还款28万元后,巨额债务依然未还清。

王某在网贷前,被要求分别签订本金和利息合同,还要上传一张手持身份证的半身照片,她的手机通讯录、微信及QQ相关信息都要被当做抵押物抵押给对方。

网贷公司通过“借新还旧”垒高借款金额的方式,先后给王某在微信上介绍了22个出借方,她共签订了44张本金、利息合同。直到2017年7月份毕业,王某都是在借钱还钱中度过的。

王某毕业后回到玛纳斯县老家,她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直到2018年1月,网贷平台不分昼夜地给王某的妈妈打电话,并不断辱骂、甚至威胁要P王某的裸照发给她周围的人,催收电话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母女俩的生活。王某的妈妈不堪其扰,去年1月,一次性还了13万元。即便如此,依然时不时接到催债电话的骚扰。那段日子,母女俩过得苦不堪言。

截至王某报案时,她汇给网贷公司共计28万余元。

3月,王某报警后,玛纳斯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同时将案件情况逐级上报,由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昌吉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指导下共同督办此案。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开通告诉记者,由于时间跨度大、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员分工细致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个多月来,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省市,查询涉案银行账户63个,通过梳理资金流水,初步掌握嫌疑人基本信息。犯罪嫌疑人相当狡猾,对窝点选择很隐蔽,有时还会突然转换地点,这无形中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在广东省潮州市网安、技侦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确定了嫌疑人窝点在潮州市的一个山村里。经过三天三夜的蹲守,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6月11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玛纳斯县看守所,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延伸阅读:

4000元借款“滚”成20万,大学生应“擦亮眼睛”面对校园贷

2018年9月份,刚刚就读北京某学院研一的学生小文表示。看着校内布告栏和厕所里张贴的各种校园贷小广告,小文心有余悸,就在半年前确定读研后她开始从校园贷借款,半年时间,借款从当初的4000元“滚”到20万,她一度没有勇气来到新学校,最后父母卖掉房子才替她还完债务。又是一年开学季,专家提醒,如遇到非法校园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平台在合法范围内变更之前的约定。同时大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

武汉首例校园贷结案,此类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武汉警方2018年11月19日通报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涉案恶势力团伙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哄骗、恐吓等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

日前,团伙成员一审被判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据通报,去年底,武汉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关于“校园贷”的报案。大学生小杨报案称,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4000元后,两个月内借款就变成了5万元债务。为了逼迫小杨还钱,借贷公司使用“软暴力”,甚至跑到小杨老家“泼油漆”讨债。此案涉及受害大学生共有十余名。

接警后,武汉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至今年8月,团伙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归案。经警方调查,2017年7月,以龚某和何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贷资质的情况下注册公司,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开展非法“校园贷”。其中,龚某负责放款、收款;何某负责张贴广告和催收。警方查明,团伙先是让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再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让借款大学生缴纳手续费、逾期费。

“校园贷”指的是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国内首家互联网校园贷诞生在2013年。那一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随之带来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产品。

很快,校园市场被视为一块诱人的大蛋糕,各路网贷企业蜂拥而至,在大学校园地毯式“地推”,一路攻城略地。然而,在利益驱动下,入局者鱼龙混杂、越跑越偏,屡屡被曝出“高利贷”“拍裸照”“暴力催收”等负面消息,“校园贷”恶性事件频发。

2016年,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银监会明确提出整改校园贷问题。

禁了“校园贷”,来了“培训贷”,各种花样翻新的招数,盯上的总是尚未走出校园的大学生群体,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金融系副教授张小涛认为,他们看中的是,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金融消费知识不足却有超前消费欲望的年轻人群体。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人民日报 北京晚报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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