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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怀孕6个月却说流产后婴儿掉进厕所被冲走了?医生看出了蹊跷

2019-07-19 22:33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产妇自称流产拨打120,广州市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赶到目的地,却被告知胎儿及胎盘掉进厕所已被冲走。在对产妇的检查中,妇产科医生张瑞凭着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却发现其中的蹊跷……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王晓 摄(图文无关)

奇怪!只见产妇不见流产婴儿

近日,早上8时05分,该院妇产科医护人员正在交班时间,突然接到120出车通知,告知有一育龄产妇,孕24周流产。值班医生张瑞立即与急诊科护士及两名抬工一起出车。在车上,张瑞医生立即给患者及亲属打电话,由于信号不好,打了10多次电话都无法接通。

120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目的地后,只见一男一女搀扶一名年轻女性朝120急救车走来,奇怪的是并未见到婴儿。面对医护人员的询问,23岁的产妇黄女士自称孕24周左右流产,目前胎儿及胎盘已排出。患者本人及亲属一直表示胎儿及胎盘掉进厕所冲走了。

尽管医护人员心里有很多疑惑,然而救治大人是当务之急。在120车上,医护人员给产妇监测血压、脉搏,均在正常范围,经过适当的紧急治疗,产妇生命体征平稳,阴道出血不多,无生命危险。

经验告诉医生:有隐情!

在检查中,张瑞发现产妇宫底高度与其所说的孕周不符合。再次询问病史时,得知产妇平素月经规律,按末次月经日期推算孕周应约36周,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张瑞断定胎儿不可能掉进厕所冲走了。

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产妇及亲属会不会有遗弃婴儿或贩卖婴儿的可能?”医护人员高度警觉起来。

“婴儿到底在哪里?”面对医护人员的反复询问,产妇和亲属依然坚称,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哭声,和胎盘一起掉入厕所,冲走了。

无奈之下,张瑞只好报警。在等待警察到达现场期间,产妇终于迫于压力道出实情。

“孩子生下来是有哭声的,但我们没有结婚,而且生活拮据”,产妇哭着说,生下孩子后他们特别害怕,就用一件旧衣服盖着孩子,后来孩子就没有哭声了,现在孩子还在家里床上。

救人!危急之下斧头砸门

医护人员立即陪同产妇及其亲属赶回家中,亲属说钥匙落在屋内,无法打开房门。大家赶紧找来房东,房东一个钥匙接一个钥匙地尝试,试了10分钟仍打不开房门。

医护人员只得告诉房东说,屋里有个新生儿,可能还活着。救人要紧,情急之下,房东找来斧头将门砸开。

一进屋,医护人员见到地上一滩血水,床尾角落里一件旧衣服松松地放置着,掀开衣服,大家看到了一个新生儿,身上满是血痂,四肢仍微弱地摆动着。医护人员迅速上前紧急处理。

张瑞立即拿来无菌布巾包着新生儿,用无菌洗耳球清理口腔及呼吸道,清理出大量分泌物后,新生儿立即发出响亮的哭声。然后,医生娴熟地断脐、包扎脐带,用无菌布巾包裹着新生儿,迅速跑回120车,赶往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万幸!母子健康

一行人到达医院后,医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婴儿做了常规检查,对症处理,转入儿科。

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

最终,经过妇产科及儿科的精心医治,产妇黄女士及宝宝十分健康。产妇及亲属也想通了,要一起将孩子抚养长大,一家三口十分感谢医护人员,并开开心心地出院了。

张瑞正在翻阅产妇病历记录。

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险遭遗弃的新生儿能得到有效救治,与张瑞等出车医护人员丰富的知识经验和责任心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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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女子在公厕内生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女子在公厕内生子,将男婴遗弃在便坑内。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海淀区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案宣判,海淀法院判决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海淀区民政局为该男婴的监护人。

被申请人马某某与一男子发生性关系怀孕后,去年4月在海淀区一公厕内顺产男婴小明(化名),将他遗弃在便坑内。当天,清洁工发现男婴后报警。小明被送医院,被诊断为新生儿寒冷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等症。经鉴定,马某某是小明的生物学母亲。后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依法以遗弃罪对被告人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海淀检察院认为,马某某遗弃亲生孩子,未尽监护人义务,导致小明患上疾病,并长期生活在福利院,其行为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遂向海淀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之诉,并就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诉讼的必要性、合法性、诉讼程序及小明后续安置问题,与海淀区民政局及其诉讼代理人多次沟通达成共识。

上月,海淀区民政局向海淀法院提起申请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诉讼。随后,海淀检察院正式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因被申请人马某某被关押在北京市女子教育矫治所服刑,在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北京市刑事执行检察院及驻女子矫治所检察官的协助下,4月15日下午检察官与海淀区民政局诉讼代理人顺利入所参加庭审。检察官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并对撤销马某某监护人资格一案的审理履行监督职能。

经审理,法院认为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符合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考虑海淀区民政局作为被监护人户籍登记所在地,对被监护人的未来生活、学习管理更具有优势,更有利于被监护人日后权益监护、生活照顾、学习帮助,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被监护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目前生活环境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海淀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检察院将持续和海淀区民政局保持联系,跟踪落实好小明的安置和福利政策落实问题,确保小明有一个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杨新娥、郑艳、荣济妍认为,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法律从来不是摆设,更不是一纸空文。监护人不履职、不尽责导致无辜的孩子受到侵害,不仅会遭受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失去法定监护人的资格,由国家或者他人代为行使监护权。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广州日报 网友评论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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