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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省级常委任上落马 被巡视利剑击中而被查

2019-08-16 22:46 编辑:TF011 来源:长安街知事

今年7月,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因受贿1.4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他是被巡视利剑击中而被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曾志权是十九大后首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常委,还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第一个被撤销委员资格的。

8月15日,今年第16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出版发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武在平发文《坚定信仰 以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初心使命》。文中披露——

党的十九大后首轮巡视期间,巡视组了解到曾志权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进。经查,曾志权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2018年2月23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广东省进行了巡视,组长正是武在平。2018年7月,也就是巡视刚刚结束两个月,曾志权就被宣布落马。

出生于1963年1月的曾志权是广东五华人,毕业后即进入省财政厅工作,2010年升任厅长,2017年5月当选省委常委,后兼任统战部部长。

曾志权落马当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在盘点近期反腐成绩时称,他是十九大后首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常委。同月,全国政协第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曾志权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今年1月4日,曾志权被双开。其被指——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

违反廉洁纪律,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

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7月9日,因犯受贿罪,曾志权被福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中院认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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