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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使用女演员照片:视觉中国公司成被告 一审被判赔20余万

2019-08-29 19:56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女演员秦某某发现,自己的数百张照片被视觉中国放在了图库网站上,并公开售卖。秦某某将二公司视觉中国、汉华易美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二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50万元。8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汉华易美公司赔偿21.18万元。

记者看到,涉案网站简介中说明其为视觉中国旗下网站,但网站的所有者为汉华易美公司。法院最终确定,汉华易美公司应为涉案网站责任承担主体。

法院还查明,从涉案网站对涉案照片的展示及其陈述,被告认可其展示的涉案图片并未获得秦子越秦某某肖像权的授权。被告以网站展示为形式,以对外授权并收取使用费为目的,属于明知是他人肖像而未经许可销售获利的行为,主观过错明显,侵犯了原告秦某某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面部有遮挡的涉案部分图片,此部分照片虽然面部进行了一定的遮挡或者是侧脸,但在被告已经对该些照片所载人物信息进行编辑的场景下,并不会导致受众对该些照片所载肖像产生排他性的误认;网站明知该些照片中的人物即秦某某,仍销售该些图片,属于明显利用原告肖像权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若不加以禁止,会严重侵害原告的肖像权利益。被告使用该些图片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汉华易美公司商业性使用秦某某肖像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侵犯了秦某某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汉华易美公司在《人民法院报》上持续登载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理支出、精神抚慰金共计21.18万元。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徐慧瑶 摄影 曹益 编辑 王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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