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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免费冰激凌 男子大闹餐馆还趁机掐保安脖子,踹民警

2019-08-30 14:41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就因为索要一个免费的冰激凌不成,中年男子隋某酒后大闹庆丰包子铺,掰坏了结账设备不说,还对前来处置的民警和保安撕扯踢踹。在被约束到警车上后甚至进了派出所,还趁机掐保安脖子,踹民警。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隋某有期徒刑8个月。

年近半百的隋某这些年没少跟警方打交道。2014年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天;2017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去年10月又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3天。

6月28日晚,隋某与妻儿到西单庆丰包子铺吃饭。结账时,隋某向店方经理索要消费赠品冰激凌,经理表示店里根本没有赠送冰激凌的活动。隋某不满,借着酒劲儿大闹餐馆,将店里的结账设备掰坏。

经理报警后,西长安街派出所的民警带着保安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对隋某耐心劝阻。连隋某的儿子都在一旁搂着隋某劝说:“他们是好意”,但隋某却拒不服从民警,甚至对民警谩骂推搡。

为了不影响商家正常经营,民警依法将隋某强制带离,隋某便开始对民警及保安撕扯踢踹,将民警的警服都撕坏了。隋某被强制约束至警车上后,趁机掐住保安员的脖子、踢踹警务人员。后来都到了派出所了,他还继续对民警踢踹、撕扯,直至最终被制服。

在处置过程中,民警的手臂受伤、保安员的手臂、脖子也受了伤。经法医鉴定,民警不构成轻微伤,保安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隋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隋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不过,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隋某有期徒刑8个月。隋某认可判决结果,没有上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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