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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

2019-09-20 13:18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进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做决策、建设施,街道办事处都不再是“一言堂”,而要先听居民意见;街乡“吹哨”后,拒不“报到”的部门,今后将有约束机制。

早在今年7月24日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有2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1位列席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发表了审议意见。会后,又陆续征求了全市152个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赴市政务服务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实地考察,分别听取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部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意见。

■做重大决策要听取居民意见

根据条例草案二审稿,无论是辖区的重大事项要做决策,还是打算规划便民服务设施,今后,都不再是由街道办事处一家说了算,而是得听听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应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制度化,满足人民群众生活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做出涉及辖区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以及实施文化服务、便民服务设施相关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建议。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拟有约束机制

街道“吹哨”,有人不听怎么办?今后,听见“哨音”不行动的部门,可能会影响年度绩效考评的成绩。

条例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在本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以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为导向,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围绕群众诉求、重点工作、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反映集中、难以解决的事项,共同做好辖区服务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

不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拟将有约束机制。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对于在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中拒不履行职责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工作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调查、督办,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非职责范围事项应“先接”再分情况处理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本市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分类处置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细化、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市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及激励、督查、考核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接诉即办制度规范,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街道办事处对于居民和辖区单位直接反映或者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途径反映的正当诉求,应当及时受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统筹协调。

属于职责范围内能够直接办理的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区分三种情况分三项规定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对于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通过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方式办理;对于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办理;对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事项,或者经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仍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街道办事处应当将诉求处理情况向当事人及时反馈。

■未经批准可不承担政府部门下的“任务”

过去,哪个政府部门都能给街道办事处“下任务”。一些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立法应当明确区政府可以赋予街道一定的职责。为此,在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提出,未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即使是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需要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也应当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并明确事项办理的要求、标准和流程。

此外,条例草案二审稿中还新增了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的内容。同时提出,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职责清单,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并定期调整本区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

■街道办事处应“一站式”办理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市统一标准,建设和完善综合政务服务设施,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各类直接面向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在线政务服务,扩大公共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范围。

此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规定的社区服务站内容比较原则,社区服务站的性质和任务不明确。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社区服务站是直接服务居民的专业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

听见“哨音”不报到 部门可能被问责)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张楠

流程编辑 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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