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什么?被烧的李伯还未苏醒,现场的两名被告竟已获准保释

2019-11-21 09:06 编辑:TF017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香港市民遭暴徒泼洒易燃液点火致烧伤一案今(2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据香港“东网”报道,两名被告均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约合898元人民币)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

被烧的李伯还未苏醒,现场的两名被告竟已获准保释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香港马鞍山一名57岁李姓男子(俗称“李伯”),11月11日遭暴徒淋易燃液后点火烧伤,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一女子陈海云(33岁)及一男子邝耀文(39岁),暂控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审讯。两名被告各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案件押后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包括翻查相关视频及寻找目击证人等。

控方向法庭申请将事主匿名,以X作代号,但辩方反对,称要平衡公众知情权。裁判官林子勤称,控方同意向辩方披露事主资料,只是不向公众披露,不影响公平审讯,更反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么事?”林子勤最终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

报道称,据了解,两名被告为夫妇关系,都报称文员,控方称两人于事发时在现场围观讲粗话,而事件中被烧伤的李姓男子现仍在医院未清醒,未能录口供。

被烧的李伯还未苏醒,现场的两名被告竟已获准保释

11日,香港市民被暴徒泼易燃液体放火致身体多处被烧伤(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此案案发于11日下午将近1时,在香港马鞍山地区一座天桥上,李姓男子疑因不满车站被破坏而与在场的暴徒发生口角。期间,有暴徒竟然向李伯浇淋易燃液体并点火焚烧,导致李姓男子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一度生命危殆。

被烧的李伯还未苏醒,现场的两名被告竟已获准保释

事发后,被内地网友称为“光头警长”的香港警员刘sir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痛斥暴徒“人渣,竟然放火烧人,根本已经不可以叫他做人”“对着这帮人渣,我们还可以说什么?!”

央视记者近日采访了李先生的妻子,她在采访中数度落泪,称看到视频后很伤心,“当时护士跟我说伤得很重,看见他这样,我说不出来(话),孩子们也都说不出来,医生说他是五成烧伤。”她还表示,李先生全身大面积烧伤,一直在医院深切治疗部接受治疗,接受了双手的一部分植皮手术,但人仍在昏迷中。 李太太还表示:“我先生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我希望他们(暴徒)早日收手,不要搞乱香港。”

被烧的李伯还未苏醒,现场的两名被告竟已获准保释

李太接受采访时数次落泪

此前报道

11月11日下午,在香港马鞍山地区一座天桥上,一群暴徒因不满一名57岁市民反对他们的破坏活动而与其发生口角。在对该市民进行殴打之后,暴徒竟然向其浇淋易燃液体并点火焚烧,导致该市民瞬间成为“火人”,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生命危殆。

事发后,被内地网友称为“光头警长”的香港警员刘sir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痛斥暴徒“人渣,竟然放火烧人,根本已经不可以叫他做人”“对着这班人渣,我们还可以说什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11日)下午18时许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地下大堂会见记者。

林郑月娥表示,今次事件已经不是一般破坏,而是令很多人受伤,今日超过60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危殆,情况令人担忧。其中一人是在西湾河受伤的示威者;另外一宗事件令人发指,因为意见不同,(暴徒)活生生地放火烧一个人。

延伸阅读:

央视记者独家采访李太太

央视记者独家访问了李先生的太太,采访中数度落泪,她说:我先生是个正直的人……

被烧伤老伯的妻子 李太:我是李太,我今年51岁,我先生平常是开挖土机的。他平常回家也是非常辛苦的,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人拍的这个片段给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传送给我。

记者:你的女儿当时说什么?

被烧伤老伯的妻子 李太:她说爸爸被人家放火烧了。

记者:你当时看到这个视频第一感觉是什么?

被烧伤老伯的妻子 李太:很伤心,当时护士跟我说伤得很重,看见他这样,我说不出来(话),孩子们也都说不出来,医生说他是五成烧伤。他现在做了双手一部分植皮手术,还在昏迷当中。

记者:未来还需要做什么样的手术吗?

被烧伤老伯的妻子 李太:要的,他的胸部、腹部、还有脸……我跟他说话,不知道他听不听得到。

记者:你都跟他说什么呢?

被烧伤老伯的妻子 李太:我叫他加油,要撑住;还有说很多人支持他,要他早日康复。我对他们的支持非常地感谢,祝我先生早日康复。他平常在家没有提过(政治)这件事情,也没有参与过什么(政治)活动,他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我想他们(暴徒)早日收手,不要搞乱香港。

 

 

来源:综合环球网、央视新闻、北京日报客户端

流程编辑:TF017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