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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到底如何科学惩罚学生?面壁跑圈限制集体活动?教育部这样说

2019-11-22 19:58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长期以来,教师到底如何科学惩罚学生,引发了系列争议。

今天,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学生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形,教师可采取适当增加运动,不超过一节课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外出集体活动等惩戒,但是禁止实施击打、刺扎,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辱骂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和保障安全原则,其中过罚适当是指,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等类型。

一般惩戒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一般惩戒,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以及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较重惩戒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较重惩戒,可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要求家长到校陪读等。

严重惩戒

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严重惩戒:具体包括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等。

强制措施

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另外,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注重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

禁止情形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教师惩戒的禁止情形,也就是说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网友评论

有网友认为,教育惩戒很必要,好的教育不可能只有表扬,只要老师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有理有据的惩罚是必要的。

还有网友建议增加惩戒选项。

不过也有网友担心,老师在“实操”过程中会存在风险。

还有网友质疑,如果遇到动不动就让学生罚站、跑操场的老师怎么办?

与此同时,也有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的家长。

意见征集

目前《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法,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贡献你的智慧:

1.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敏、姜晶晶

监制:童曙泉

编辑:姜晶晶、李怡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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