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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涉老诈骗 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2019-12-04 11:28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昨天,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揭露“高额返利”、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涉老诈骗四类套路,呼吁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风险提示中称,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具体来看,不法分子的套路主要分为四类。首先是“高额返利”套路。风险提示指出,“高额返利”的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所谓的“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其次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风险提示称,这些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欺诈销售“保健品”是本次风险提示关注的另一个重点。三部门提醒,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这些“保健品”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会贻误病情。

还有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其实存在着非法集资等风险。对于这些行为,三部门在风险提示中也进行了点名。

三部门呼吁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原标题:应对涉老诈骗

三部门发提示)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王琪鹏

流程编辑 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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