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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压断12根肋骨不负民事责任,老太不认同法院判决又提起上诉

2020-01-15 11:36 编辑:TF015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近日,“为老人做心肺复苏压断12根肋骨遭索赔”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施救者却也因救治过程中压断了老人12根肋骨,遭到老人家属索赔超1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法院一审驳回老太诉讼请求,认定施救者孙向波不负民事责任。然而,记者13日从孙向波处获悉,老太一家不认同法院一审判决,现已提起上诉。

事件回顾

2017年9月7日,72岁的戚老太在沈阳康平县一家药店内突然晕厥,药店老板孙向波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后将老人送医脱险。后经检查,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住院18天。

事后,老太认为孙向波心肺复苏操作不当,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总计9800多元。待伤残等级评定出来后,还需支付近10万元的赔偿金。

对此,孙向波认为:“抢救过程若力度和频率不够,老人家可能就活不了,这在医学上也是允许出现的。”孙向波解释称,出现12根肋骨压断的情况,是必要强度的施救行为造成,并非故意和手法不专业。

民事判决书内容 受访者供图

经过两年等待,孙向波在2019年12月30日拿到了当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驳回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

对此判决,网友也表示支持:

实际上,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第184条已就此类事件给出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此次一审认定结果,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认为判决合理:“法院已经认定孙向波的救治过程无重大失误,又具备行医执照,且是紧急情况下自愿实施救助,所以不该担责。”

央视新闻截图

据孙向波透露,戚老太一家并未接受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并已提起上诉。但对于自己的施救行为,孙向波直言:“我是一名医者,再遇到这样的突发情况,我还是会出手相救,只不过要保存好监控视频。”

延伸阅读

当身边人心脏骤停时该做什么?牢记心肺复苏四部曲

人类心脏有一个电传导系统,当它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心脏骤停。这时心脏会停止向身体和大脑供血,随后心脏产生室颤,人会晕倒失去意识。脑缺血和缺氧会导致脑细胞死亡,此时必须要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来维持正常脑功能,争取最大的康复机会。

正确的心肺复苏具有四部曲:

第一步,判断。轻拍患者双肩,大声呼喊、询问,用5-10秒钟的时间,判断有无呼吸;

第二步,呼救。拨打急救电话120,建议充分利用手机免提功能;

第三步,按压。按压部位应位于两乳头连线中点。按压深度应保证5-6厘米或使胸廓前后径下陷1/3,以触摸到颈动搏动最佳。按压频率应保持100-120次/分钟。

第四步,除颤。“救命神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操作有三步,开机-贴片-放电。

用心肺复苏帮助心脏骤停的患者,无疑为生命安全拓宽了更大范围的保障。当每一个人在突然面对他人生与死的抉择时,不再犹豫不决,不再手足无措,能自信从容地运用心肺复苏技术,为被施救者扬起生命的风帆!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病患都适合心肺复苏

北京急救中心资深急救专家贾大成说,网上有一些做心肺复苏的视频,但里面很多病人四肢还在动,甚至还能呼喊,这样的情况并不适合做心肺复苏。他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心脏骤停,主要检查两项,一要看其是不是意识突然丧失,二要看有没有呼吸。如果具备了这两项即可确定是心脏骤停,才可以做心肺复苏。

如果给不是心脏骤停的人做心肺复苏,一方面,会影响病人的心跳,造成血流动力学改变,影响心排血量;另一方面,因为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病人肋骨被压断,造成二次伤害。贾大成说:“救死扶伤,不能做错,做错可能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唯有心脏骤停,做错了也比不做强,不做肯定死,做就有可能活。但,绝不能给大活人做心肺复苏!”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北京青年报、朝阳红十字会

流程编辑:T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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