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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市民需做好这点

2020-01-25 13:06 编辑:TF021 来源:北京晚报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任务。目前全市防护口罩、消毒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夸大编造防治效果等违法行为,广大市民也请自觉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资料图 邓伟 摄

已累计确诊36例 一位患者痊愈出院

昨晚,市卫健委通报,从1月24日17时至20时,本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截至24日20时,本市累计确诊病例36例,其中西城区4例、朝阳区5例、海淀区6例、丰台区2例、石景山区1例、通州区2例、顺义区1例、大兴区2例、昌平区3例,外地来京人员10例。

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表示,从最近几日情况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数量呈现减少趋势,“这表明包括患者本人在内的防护意识正在增强。” 雷海潮说。

目前本市已经发布101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和发热患者就诊指南,引导发热患者规范有序就医,减少交叉感染。同时在北京地坛医院、佑安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3所市级定点医院对收治的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各区也指定了相应的定点医院。

好消息也同时传来。记者昨天获悉,经北京市专家组会诊,1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女患者昨天痊愈出院。北京地坛医院院长李昂表示,该患者入院时症状较轻,通过对症和中药治疗获得康复。他表示,康复患者的体内应该可以产生抗体。

昨天,3名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启动一级响应机制 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本市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在内的一整套防控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确保防控体系不散、防控链条不断、工作不留死角。

通知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疾病预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救治、样本采集、信息报送以及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的协调、督促、指导,做好后备医院准备以及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的防护、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教育部门及其他部门要部署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等防控,配合做好节后学生返校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和学生健康;商务、药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治相关的物资保障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市场稳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防护消毒用品供应稳定 严打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北京市商务局局长闫立刚介绍,市商务局已经成立物资供应保障小组,积极联系、协调外埠口罩生产企业,拓展供应渠道,加强货源组织。同时,物美、超市发、京东、便利蜂、7-11等商超、电商、便利店等企业也在积极协调生产商、供应商落实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在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方面,闫立刚表示,从今年1月8日至3月20日,本市7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14家连锁超市790家门店,15家连锁餐饮企业870家门店和10家蔬菜直营直供企业680个经营网点同时开展蔬菜联合保供行动,在日常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蔬菜货源,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冀岩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市民自觉做好防护,疫区返京要居家观察14日

陈蓓表示,落实个人的防控责任是最前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防控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

从疫情发生地区回京的人员,要切实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自我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

从疫情发生地区来京的人员,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到京14日内,每日早晚要主动接受或者自行开展体温监测,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入公共场所;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从疫情发生地回京或来京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自己健康状况的询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依法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

北京地坛医院院长李昂说,对于重症患者,还是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开展中西医结合的治疗。现在,不少市民都在挑选合适的口罩。从普通外科口罩到N95口罩等,李昂表示,口罩不是主要问题,距离才是主要问题。会面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就可以起到较好的防范效果。

确诊患者从“串联”改“并联” 可节省6至8小时

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表示,北京目前对于发热伴有肺炎症状的病例,都是按照国家卫健委制定的诊疗规范来进行初筛、实验室检测,最后经过专家组明确评估确诊。同时卫生健康部门也在考虑如何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效率,现在已经把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的流程,从原来的“串联”方式改成了“并联”方式。改善之后,大概可以节省6至8小时。这样就能够更加准确快速地确诊患者。

解读

一级响应机制意味着什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核心是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疾控预防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从上至下、分工明确、规范有序、衔接配合、运转高效的防控体系,实现防控工作的网格化管理,确保防控体系不散、防控链条不断、工作不留死角。

各区政府重点要健全体系,发挥在辖区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的作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市、区政府统一部署下有针对性地对辖区采取防控措施,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摸排工作。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对社区人员防病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提示,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配合做好对居家观察人员的服务,防止疫情在社区集中暴发。

疾控预防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指导社区服务机构做好社区防控措施的落实和社区人员健康监测;物业服务企业要发挥对小区熟悉的优势,配合做好入户走访、服务保障、健康宣传等防控工作。

■落实部门责任 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部门责任,相互之间同心协力、相互配合,不推诿,不缺位。

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业主管作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疾病预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救治、样本采集、信息报送以及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做好后备医院准备以及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的防护、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工作。

教育部门及其他部门要落实系统管理的主体责任,部署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等防控,配合做好节后学生返校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和学生健康。

商务、药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相关的物资保障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市场稳定。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要积极做好对畜禽、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交通部门要把好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及人员的疫情防控,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

■强化单位责任 单位作为社会最基础的单元,是构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的重要单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店等各行各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开展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实行对旅客姓名和来源地登记和体温监测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最大程度减少疫情的传播途径。

■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责任 任何人都应当依法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从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去人多地方做起,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相关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从疫情发生地区回京的人员,要切实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自我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从疫情发生地区来京的人员,在到京14日内,每日早晚要主动接受或者自行开展体温监测,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入公共场所;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从疫情发生地回京或来京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依法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

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相关疾病预防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航  贾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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