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好消息!全国首例儿童新冠肺炎重症患者治愈,孩子1岁2个多月

2020-02-13 14:18 编辑:TF017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重症患者、1岁2个多月的刘新已治愈,今日可出院。刘新小朋友是全国首例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儿童重症患者。刘新春节前出现感冒、拉肚子等症状。其家属说,1月24日(大年三十),孩子患病症状加剧,紧急送往武汉儿童医院救治。

1月27日,胸腹正立位X光片检查显示,刘新小朋友右下肺见大片状模糊影,右上肺见片状实变灶。诊断意见是:右肺感染性病变(大片状)。经进一步检查,刘新小朋友被诊断为双肺肺炎并右肺部分实变。

1月27日,刘新小朋友入武汉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之后,刘新小朋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显示为阳性,确诊为重症新冠肺炎。

经武汉儿童医院医护人员全力救治,2月5日,刘新小朋友的病情趋于好转。

今天上午,刘新小朋友家属接到武汉儿童医院出院通知。

感谢武汉儿童医院

医务人员的辛劳付出!

祝福今日即将出院的

刘新小朋友及其家人!

(文中刘新为化名)

延伸阅读:

湖北省首批感染新冠肺炎儿童患者出院,最小的仅2岁

6日下午,武汉儿童医院的医务人员准备了5份特殊的礼物,早早等在内科综合病房楼下。大家等待的是湖北省首批5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康复患儿,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4岁,最小的仅2岁。经过武汉儿童医院的系统治疗治愈康复,正式出院。

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易感人群!官方明确,如何防控?

疫情期间,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暂停面对面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助产机构要尽可能为产科门诊及病房设置独立进出通道。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了《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

儿童应尽量避免外出

通知提出,儿童应尽量避免外出,不到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的场所,不走亲访友,不与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接触,确需外出的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家长要加强居室通风,做好室内消毒,创造清洁生活环境,外出回家后洗手更衣再接触儿童。家长要教会儿童正确洗手方法,督促儿童勤洗手、不乱摸,适度运动,合理膳食,充足睡眠,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母亲母乳喂养时要佩戴口罩、洗净手,保持局部卫生。家长为密切接触者的家庭,家长需居家隔离的,应当与儿童分开居住。儿童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及时就诊,遵从医务人员指导。

暂停面对面新生儿访视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疫情防控方面,要将来自疫情发生地区、外地返回居住地的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进行有效管理。指导家长和儿童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同时,在疫情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暂停面对面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在线咨询和指导。

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做好发热患儿的筛查、疑似患儿和确诊患儿的处置。要分区域设置普通儿童就诊门诊和发热门诊(诊室)。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家组成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儿科医生,参与患儿救治,并对基层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要分区域设置普通儿童就诊门诊和发热门诊(诊室),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当立即转诊到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有条件助产机构应设发热门诊

通知要求,助产机构要结合实际,尽可能为产科门诊及病房设置独立进出通道。要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避免因担忧、恐惧而延误病情。对临近预产期且建档机构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孕产妇,要及早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告知孕产妇,减轻其焦虑感。

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孕产妇,要指导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有条件的助产机构设置发热门诊,指定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为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提供疾病救治和安全助产服务,确保母婴安全。产妇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确诊后未痊愈者,暂停母乳喂养。

鼓励对儿童孕产妇“网上问诊”

各地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和新媒体作用,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对儿童和孕产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短信、微信、微博、视频等新媒体,通过开设“网上问诊”、“发热门诊”等服务板块,开展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在线咨询和指导。

同时,社会力量举办机构开展与儿童和孕产妇相关的早教、亲子活动和保健服务的,鼓励以互联网形式提供,暂停线下活动。

 

 

来源:综合法制日报、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客户端

流程编辑:TF017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