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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后,不少网友收到工资却不高兴了!这些问题,政策已明确

2020-02-20 16:05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复工,大家也陆续走上了工作岗位。而重新上班后,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工资发放问题。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被公司告知,工资将暂缓发放,后续可能还得核减……

被缓发、少发工资的人不少

但也有「别人家的公司」

其他人面临的情况又是怎样的?

评论里,同样被缓发工资的网友不在少数:

但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家公司依旧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别人家的公司」也出现了,不仅不少发,还有福利补贴!

缓发、少发工资

大家怎么看?

不同单位对工资发放的处理方法不同,但若碰到疫情期间的工资被缓发、少发的情况,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有人觉得,该发的工资,还是应该要发足的:

但也有人认为,疫情之下,企业也难做。

疫情期间工资到底怎么发?

相关政策已有明确说法

 

说是这么说,但很多人心中依旧很疑惑: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算?在家上班工资咋算?……

种种问题,到底有没有个明确的答案?一些政策,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春节延长假上班怎么算?——先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的加班工资

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怎么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原先标准发放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企业困难能否降低工资?——可以协商调整薪酬

意见明确,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因防控疫情致使单位延迟发放工资的,单位是否违法?——不违法

目前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国务院延长休假和各地政府延迟企业复工日期,属于《传染病防治法》赋予政府「停工、停业、停课」的紧急措施,在此情况下,推迟复工期间未能及时发放工资系不可抗力所致,不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当然,单位应当在复工后及时向职工补发工资

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是照发的。

不能按期到岗该怎么办?——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如果使用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正常提供劳动来计算。

被隔离了工资怎么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意见还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延伸阅读:

各省中小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免征5个月,湖北各企业均可免

2月20日下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介绍,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决定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萧山网 澎湃新闻 中新网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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