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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防患于未然

2020-05-21 13:18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她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童年时遭受性侵,对孩子的生理与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刘希娅代表说,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知如何面对,容易出现抑郁等心理问题,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保护孩子。

在走访调研中,刘希娅代表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少是被害人在学校或补习机构的老师等熟人。2019年3月,“女童保护”座谈会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受性侵儿童超过750人。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比如,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竟然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重点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群。

刘希娅代表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教育不够,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有顾虑,家长不重视,孩子很羞涩。学校害怕此类事件有损学校名声;一些家长可能觉得孩子还小,没有必要进行相关教育;而孩子对于性教育的问题难以启齿。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遇上此类事件后的应对处理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获取、保留证据,致使证据灭失。

对此,刘希娅代表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她认为,可以考虑建立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资料的专项信息库,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跨区域联网和实时更新,实现跨区域查询犯罪记录,解决犯罪嫌疑人异地流窜等问题。由有关部门在信息库中完善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内容,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

“要完善机制,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刘希娅代表说,2018年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上海、重庆、贵州等地已在探索试行。建议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如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级各类课外培训机构、儿童医疗机构、游乐园等场所,在招聘员工时都必须进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任何有性侵犯罪记录者一律不能录用。还要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未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是关键。刘希娅代表认为,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性侵的第一道防线。在道德与法治、健康教育等课堂上,老师教学生认识并学会保护隐私部位、具备基本的两性常识。还可以开展法治课堂,宣讲如何预防性侵、遇到此类情况如何保留证据、报案。在家庭中,家长也应教育孩子与异性相处的方式。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防范性侵伤害的能力。

 

 

延伸阅读:

去年曝光性侵儿童案301起 熟人作案超七成

5月18日,红星新闻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处获悉,《“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由上述两个机构共同发布。

据《报告》介绍,性侵儿童案例统计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度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含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的数据则来源于对31省份的家长进行的线上问卷调查。《报告》认为,由于诸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报告》还披露,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超七成。

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

“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为4岁。2013年至2018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其中,2013年—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据“女童保护”统计,在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70.43%;陌生人作案82起,占比27.24%;有7起未表明人际关系。熟人作案比例高,《报告》指出,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为: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6起,占比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27起,占比12.74%;邻居(含同村人)作案24起,占比11.32%;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22起,占比10.38%;网友作案21起,占比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42起,占比19.81%。

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

“女童保护”建议,应完善对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制度,对于未成年人遭遇监护人性侵的案件,除剥夺该监护人的监护权外,还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从而让他们敢于维权,降低伤害。

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过半,持续作案最长达22年

据《报告》,在301起案例中有,有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5.48%,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301起案例中,施害人对同一受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有47起,占比15.61%;一人性侵多人的案例84起,占比27.91%。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往往达到2~3年,本年度曝光案例中,最长时间长达22年。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

《报告》提醒说,需要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避免孩子遭遇性侵却不知道意味着什么;需要告诉孩子,在警惕熟人性侵的同时,万一遭遇性侵该如何应对。如遭遇性侵,应及时告诉家长,及时报警、求助、维权等。如果沉默,可能让施害人更加肆无忌惮,持续伤害。

除了加强防范教育外,《报告》还建议,应全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强制报告主体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国加快全面推广速度和完善制度建设,使未成年被害人可以得到及时救助。

据“女童保护”统计,301起案例中有150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94岁。150起表明施害人年龄的案例中,施害人18岁(不含18岁)以下15起,占比10.00%,这远远高于部分省份公布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需要警惕;18~30岁32起,占比21.33%;31~40岁19起,占比12.67%;41~50岁34起,占比22.67%;51~60岁25起,占比16.67%;61~70岁19起,占比12.67%;71~94岁6起,占比4.00%;总体上算,施害人40岁以上的占比59.33%。

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例频发

“女童保护”统计,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301起案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女童为272起,占比92.83%;男童为21起,占比7.17%。从受害人数量上看,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别,其中女童677人,占比89.31%;男童为81人,占比10.69%。男童被性侵状况同样不容忽视。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301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73起,占比57.48%;14~18岁(不包含18岁)的49起,占比16.28%;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79起,占比26.25%。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可统计出的7~12岁小学学龄段的125起,占比41.53%;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56起,占比18.60%。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9年案例总数虽然相比往年相对较低,但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68人,高于2018年的2.37人、2017年的1.60人和2016年的1.80人。在301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同)的案例78起,占比25.91%;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34起,占比11.30%;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7起,占比5.65%。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21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占比9.91%。

“女童保护”认为,虽然呈现出的数据相比较不高,但这类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案例中甚至往往都有几十人受害。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通过网络传播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也越来越多。

“女童保护”建议,执法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儿童色情制品信息举报通道,接到相关问题应优先、集中力量处理;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对涉及儿童的图片、影视视频等应该细化分类管理,实施分级制度;强制互联网平台完善自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响应处理机制,充分利用技术筛查和人工干预预防侵害儿童行为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

校园、培训机构等儿童活动场所是性侵儿童案件高发场地

“女童保护”统计,在301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230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的有80起,占比34.78%;在施害人住所的有51起,占比22.17%;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31起,占比13.48%;在受害人住所的20起,占比8.70%;在公园、广场、公交等公共场合的有19起,占比8.26%;在宾馆的有18起,占比7.83%;在网络上发生的有11起,占比4.78%。

《报告》指出,这一案发场所统计结果与往年相近。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密集活动的场所,虽然是儿童的临时监护场所,但也是性侵案高发地,所以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对儿童加强防范教育。

“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媒体报道的301起儿童被性侵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171起,占比56.81%;发生在县城的71起,占比23.59%;发生在农村的41起,占比13.62%;另有18起未表明城乡地域分布。这一数据与2018年基本持平。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

与此同时,“女童保护”认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而是反映了媒体在这一领域的年度报道规律,也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

《报告》指出,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

问卷显示 超半数家长不太了解儿童性侵熟人作案多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对于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高,50.61%的家长表示不太了解,5.97%的家长表示完全不了解,对此比较了解的占比为43.42%。对熟人也不可掉以轻心,已有案例表明,一些儿童性侵案就发生在受害人家中,甚至受害儿童监护人也在家,但由于儿童没有防范意识,家长对此也很无知,给了施害人可乘之机。

“女童保护”统计,对于孩子是否用手机、电脑等工具上网,27.16%的家长表示孩子不上网;29.17%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会偶尔进行提醒、教育;42.44%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并会对其严格监管;1.24%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但基本没有对其进行监管。

“女童保护”提醒,儿童使用网络的几率非常高,家长务必要加强对儿童上网的监管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多起网络性侵儿童案件警示我们,儿童防范意识薄弱,在网络游戏、社交工具等平台上,不容易识破犯罪分子的伎俩,容易被欺骗和诱导。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94.29%的家长希望对孩子进行专业、系统的防性侵教育,4.36%的家长不确定防性侵教育对孩子的正面影响有多大,仅有1.36%的家长“不能接受对孩子进行与性相关的教育”。家长们非常关注给孩子讲授的防性侵知识体系是否专业、科学。对孩子学习防性侵知识的途径,家长的意愿依次为:学校教学、家庭教育、专业公益组织讲座、书籍绘本等材料、网络学习、同伴交流等。

在《报告》结尾,“女童保护”呼吁说,儿童防性侵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也建议教育部门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常态化教学中。

 

 

来源:综合 人民日报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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