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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用这种手段骗了老人21万

2020-06-04 16:33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假冒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退还保健品钱款需先缴纳税款为由,骗取多位老人21万余元。6月3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线上审理此案,最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据了解,去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尹某某伙同被告人梁某某,利用被告人尹某某之前售卖保健品所掌握的老年人联系方式及其他详细信息,包括购买保健品次数、金额、时间等信息,以高龄空巢老人或子女身体有恙的高龄老人为主要作案目标,骗取老年人财物。

作案过程中,二被告人使用事先在网上购买的伪造工作证、公章、保安制服,假冒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谎称老人之前购买的保健品是假冒产品,司法机关已经追回案款并委托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为老人处理退款事项,并称如果老人家有未吃完的保健品也可回收,但在发放退款前,需要老人先缴纳一定的税款。

因确实买过保健品,被告人也能详细地告诉老人他们何时买过多少钱的保健品,加之被告人利用伪造证件、制服,5位老人相信了,共被骗取钱款21万余元。

石景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某、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了老年人的财物,故对二被告人酌予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利用前职业的便利性,掌握了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相关信息,花样冒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使用各类伪造的证件、制服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在此,法官提醒老年人要熟悉不法分子常见的骗术套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勿轻信“退款”伎俩,遇相关情况要再三核实,提前向社区、社工、警方咨询。要尽量减少现金交易,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并尽可能固定证据。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万义强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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