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国内首起无人机黑飞擅闯管制区 3人获缓刑

2015-04-14 12:00 编辑:shixi 来源:网络

2015年4月14日 本报讯(记者张蕾)昨天下午,全国首例无人机“黑飞”案在平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民用航空管理法规,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且未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操纵无人机进入首都空中管制区,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郝某、乔某、李某犯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3Äê¹ú¼Ê¿ÕÖлúÆ÷ÈË´óÈüÇ廪¾ÙÐÐ ÎÞÈË»úÉÏÑÝ·´¿Ö´óÕ½

 图文无关

 此案发生于2013年12月29日,因军方报警,操控无人机的北京国遥星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乔某、李某被警方当场查获,队长郝某经警方电话通知于次日主动到案。平谷检方于2014年1月对三人做出逮捕决定,2014年9月向法院提起公诉,罪名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郝某作为国遥星图航公司飞行队队长及本次航拍测绘项目的负责人,在明知国遥星图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不清楚本次航拍是否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8日指派被告人乔某、李某对河北中色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乔某、李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且不清楚是否申请了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无人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被解放军空军雷达监测发现,遂派人前往处置。首都机场于当日11时50分至11时54分暂停了所有航班起飞,部分航班空中避让、地面等待,12时许无人机降落。

案件审理期间,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一致认为,三人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航空公共安全,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和速度对事发空域其他飞机的飞行均不构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和威胁,因此三人不构成检方指控的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平谷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民用航空管理法规,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且未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操纵无人机进入首都空中管制区,造成严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较轻。平谷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无人机系被军机迫降及因三被告人的行为致国航损失1.8万元,缺乏证据,法院不予认可。

昨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由于三人均被判处缓刑,当庭获释。这一结果令三人喜出望外,遂都表示不上诉。但庭后被告人之一郝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虽然对于这样的结果还算满意,但他们对于判决中关于有罪的认定还是不能认可,因此肯定要上诉。此外,在案件审理期间,三名被告人在家属的配合下已自愿赔偿国航经济损失1.8万余元,但昨天的一审判决中,因缺乏证据,这笔损失未被法院认可。“现在法院判决并未认可损失,所以这个钱是要退还的。”张起淮说。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