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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奇葩证明非得倒逼? 正说:取消奇葩证明才是干得漂亮

2015-09-17 10:58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9月17日,继公安机关明确表示不再出具18种证明之后,近日,民政部也表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北京市民政局已于本月15日在其官网发布了这一公告。昨天下午,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连用三个感叹号,向大家发布这一好消息:“终于!!!以后不用开‘单身证明’啦!”然而,参与评论的网友们不仅没有为这项“奇葩证明”的取消“喜大普奔”,反而更加疑惑:民政部门不给开了,那其他部门还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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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的N种需求

民政部门只消灭一项证明的政策变化,在数量上远逊于一揽子“拒开”18种证明的公安机关。但公众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因为俗称“单身证明”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用途还颇为广泛:今年7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婚姻登记处就出具了406件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与此同时,该登记处办理的结婚登记是299对,离婚登记200对;南京市今年上半年开出“单身证明”78050张,是当地结离婚总量的1.4倍--“单身证明”不仅不“奇葩”,相反,还挺主流。

那么,人们为什么需要这项证明呢?最主要的需求来自房产交易。

贷款过户都需要

今年6月,为了上班和生活方便,家住北京平谷区的小闫在望京看中了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房,需要贷款接近90万元。

为了顺利办出贷款,中介让小闫去开一份“单身证明”。小闫家的户口本是他小时候登记的,当时并未标注小闫的婚姻状况。“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那一栏就没有。这回我开单身证明,需要先把户口本上的‘已婚未婚’情况标注出来。”

小闫先拿着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给自己标注上了“未婚”字样;然后又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平谷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证明倒不难办,工作人员几分钟就给开出来了;而且为了方便他使用,一次给开了三份。

办完贷款之后不到两周,过户又要用“单身证明”。早有准备的小闫拿出剩下两份,谁知中介说不行,因为证明的开具日期距离过户日期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要再去开个新的,然后一周之内办完过户。”小闫嫌麻烦,好说歹说百般争取,才勉强用了手里的这份。

单身证明自身也有“有效期”,小闫表示理解,因为如果间隔太久,开具证明到真正办事之间的那段时间,原本“单身”的人的婚姻状况可能会发生改变。“可只要不是规定开完单身证明必须立刻办理业务,就是会有开完证明之后变成‘非单身’的可能啊!”他笑言,“哪怕‘有效期’只有一天呢,我也可以在这一天里变成已婚呀,‘闪婚’行不行?”

完成了买房大计,小闫手里的单身证明还剩下最后一张。虽然这份6月8日开出的证明距今已三个多月了,他也准备和女友在10月领证,小闫还是把它平整叠好存放起来,“万一以后还能再干点儿啥事呢。”

自住房申请也有用

今年7月,一直紧盯住建委自住房网站信息的林静(化名)总算等到了心仪的项目--通州的悦山水,相对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每平米1万6的价格让她毫不犹豫地提交了申请。由于是首次申请,林静在通知中看到,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而对于未婚的她来说,意味着要开一份“单身证明”。

要想开出这份证明,林静首先需要拿到自己的户口。还是集体户口的她必须先到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借用户口的申请,再到相关部门取出加盖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和个人页--带着这些材料,林静7月17日来到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作人员会把户口材料复印一份,在办公间的系统上核对一下信息,两三分钟的时间就打印出来一份证明。”对林静来说,开证明的过程并不复杂,但可证明的时段却有限。林静的户口2014年初才正式迁至北京,而婚姻登记处只能证明迁入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期间的情况;至于户口迁入前的事,则需回千里之外的原籍所在地开具。

考虑到开发商并未要求如此详细,林静就自动忽略了这样劳神费力的环节,直接将手头开出的证明交上去审核。“现场确认的时候,对方也没提出材料有问题。”林静发现,“单身证明”其实并非每个项目所需材料的必选项,以目前正处在网上申购阶段的多彩嘉园项目为例,工作人员便表示无需提供这项证明。

除了房产交易和办理购房贷款需要出具“单身证明”之外,一些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事项也需要当事人提供这一证明:比如入职新单位办理集体户口、某些高校研究生入学等等。

费解:为什么不能协调好,再改规定?

因为迁过户口不得不多地辗转分段开“单身证明”的例子,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取消固然能省去一些麻烦;但人们担心,这份证明民政部不开了,其他机构仍然需要怎么办?

昨天,记者向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客服致电咨询,在办理购房贷款时是否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收到的答复均是根据目前的规定,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至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怎么处理?需要跟具体办理贷款的支行咨询解决。

正准备在外地贷款买房的刘女士,有点担心自己会成为政策过渡期的“牺牲品”。对于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的说法,刘女士感到费解:“为什么不能政府部门先协调好了,再改规定呢?本来开证明就麻烦,异地事儿更多,要是一边儿不开,一边儿非要,我找谁哭去?”

支持:“供给决定需求”,不倒逼不行?

对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困惑,有质疑,也有支持。身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陈曦(化名)就认为民政部门的做法“非常务实”。

“买房过户要‘单身证明’并不是国家的统一规定,住建部有过说明,但是民政部门不可能去跟全国的房产登记部门说,你们不要再让人开这个证明了,这不现实。”陈曦说:“但是现在民政部说我不开了,那这些规定就等于是形同虚设,不取消也得取消了,供给决定需求嘛。” 在陈曦看来,民政部门的做法虽然看起来不太完美,但“实际上是最有效率的,如果严格执行,那就是釜底抽薪,一下子就解决了。”

而曾经为户籍和婚姻记录证明在京、广、豫三地奔波过的小林,也觉得民政部门“拒开”证明有利于解决问题,“就我自己的经历,感觉其实跑了两三趟以后,多磨磨嘴皮说点儿好话,工作人员看我实在没办法,帮帮忙也就把事办了;而现在没这个证明了,他们知道我再怎么跑来跑去,都不可能把这个证明给开出来,也就没必要让我再跑了。”小林回忆自己开证明的经历,调侃道:“到最后感觉人家就是在考验我的‘诚意’,我说跑了几趟真的没办法,他们也就拿我手里的材料给办了。”

正说:取消“奇葩”证明 才是“干得漂亮”

有关部门不开证明固然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但这种做法在过渡时期很可能会给群众带来新的麻烦。人们期待下一个敢于跟“奇葩”证明叫板的部门,更期待有政府部门主动站出来,取消自己需要人们提交的多余证明。

本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决定,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取消24种需要内部单位提供的证明,其中就包括“取消户籍迁移时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的户籍信息证明”、“取消市内户口迁移时需提供的家庭关系证明”等通过公安信息网络能够查询核实的内容。

与此同时,苏州也决定取消10种本部门需要外部单位提供的证明,包括“市外迁入落户时需提供的由外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办理户口簿服务处所项目变更时需提供的在职证明”等,改为由本人承诺。

除此之外,苏州市公安局还提出了另外72种“公安机关对外出具的证明”中50多项证明的初步清理意见,并向33家外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相比有关部门的“不再开具”,这一主动取消的做法赢得了网友们干脆利落的评价:“干得漂亮”。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主笔 张棻 宗媛媛 魏婧 插图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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