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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执之后路又堵 法官:宅基地争议需向政府确权

2015-10-26 11:44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10月26日,十多天前,本报报道了房山务滋村一起邻里因矛盾堵塞公共道路的案件,法院强制执行将道路上的杂物清理了,但一转脸,这路又被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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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写了悔过书 回家又堵路

2008年,务滋村搞新农村建设,硬化了村里的路面。2013年,村民屈某将其屋后的一段公共道路用砖块等杂物阻断,理由是这段路占了其宅基地,这引起了常年走这段路的尹某等三户村民的不满,矛盾持续近三年,直到尹某等人以排除妨害为由告至法院,才有了结果。

法院二审判决屈某清除公共道路的杂物,但屈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尹某等人又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本月13日上午,房山法院强制执行了此案,屈某和其亲属共6人因为阻碍执行,被法警强制带离现场,带回了法院。

在法院的训诫室,执行法官对屈某等6人进行了教育,屈某等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为了不进一步激化矛盾,当天下午,法官解除了这6人司法拘留的措施,但屈某回家后,立马又将道路堵了,并一直持续到现在。

被执行人:为这事 差点丢工作

“是的,我是把路又堵了”,#在电话中#,(改为“面对记者的采访”),被执行人屈某十分冷静,没有了强执当天的激动,但他语调一转,气愤地说,“我不是村霸!我因为这事差点丢了工作。”

据屈某称,被强制这事对自己影响很大,造成身体不舒服,好多天没法上班,“我是开出租车的,现在单位的人都知道了,引起了大家的议论,最近拉活,有乘客看到我车上的写着‘务滋村’,问我知道村里那个黑势力吗?真丢人!”

对自己再次挡路的行为,屈某称不怕法院再来强执,“我要不堵,这路就真成公家的了。”

屈某之所坚持认为这路是建在了自己宅基地上,是因为法院一审后,村委会为其开了一张证明,证明上写着2008年修路是“暂时占用屈某部分空闲宅基地”,有了这张证明,屈某认为自己的堵路是有理有据。

执行申请人:不愿和解 准备再次申请强执

执行申请人一方和记者沟通的是尹某的儿子小尹,和被执行人相比,他比较激动,“屈某这是目无王法,我们准备再次向法院申请强执!”

据其称,现在路上又被屈某一家堆放了一些砖块,“他平时开出租拉完活,也将车停在路口,我们的自己的车根本进不来,人走路也麻烦。”

“这条路是我们祖祖辈辈走的一条路,怎么就成了他们的宅基地呢?村委会的证明是偏袒屈某才写的”,小尹认为屈某一家就是想强行霸占那块地,“这十几天里,我们报过几次警,但警察说没法管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屈某向记者表示,他很快就要在涉诉地块上为自己母亲建房,希望通过村委会和解,不愿再走法院程序,认为会伤和气,但小尹说“不可能”,他认为法院都判他们赢了,为什么要和解,“我们只会按照法院判决来。”

执行庭长:宅基地争议 需向政府确权

法院强执,道路清了,法官走了,路又堵了,这一邻里矛盾成了“游击战”,房山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张仲健说,此事要彻底解决,还得走行政或司法程序,弄清楚这宅基地到底是谁的。

张仲健说,本案的一审、二审的诉由皆是相邻之间的排除妨害,法院也仅就被告的行为是否影响了其他村民的出行做出裁判,“这条路的现状就是村里的公共道路,你堵路了,就会影响他人出行,法院便会判你清理道路。”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村民宅基地的确权申请,申请人需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确权,如果当事人对政府的确权决定书不服,可再向法院起诉”,张仲健说。

另外,张仲健也提到了该案的一个变化:即执行的标的由原来判决书中的“树枝杂物”变成了现在的杂物和汽车,“如果还是树枝杂物挡路,接受申请后,我们会直接去执行,但汽车是登记在册的动产,如果原告再次要求执行,就必须另行起诉了。”

“我们还是能够原被告能和解,避免矛盾激化”,张仲健说。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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