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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审被判无期 其子曾帮人办京A车牌

2015-11-06 13:27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5年11月6日讯,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之子宋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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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指控,宋喆涉嫌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两项罪名。经查,宋喆为多家企业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并利用其父职权、地位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收受好处费1200万余元。此外,宋喆还利用担任民警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办案中扣押的一辆保时捷卡宴变卖。

判决显示,现年33岁的宋喆大学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六支队五中队中队长,为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之子。

检方证据显示,宋喆曾利用父亲的关系,帮人办理“京A”车牌两副。2009年,宋喆的发小高某找到他,称同学薛某愿意出30万元购买一个“京A”车牌。宋喆便找到了父亲宋建国,宋建国将此事交给秘书王飞处理。

之后,王飞将车辆牌照申请表交给宋建国签字。宋建国签完字后,王飞将申请表转给了车辆管理所。高某拿到车牌后给了宋喆一个纸袋,内装30万元人民币现金。

2011年三四月份,高某又找宋喆办理一副“京A”车牌,再次拿着3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了宋喆。

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宋喆有期徒刑10年,以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该案宣判后,宋喆及其辩护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畸高为由上诉。在这场围绕“京A”车牌的权钱交易中,宋建国的儿子、司机、交管局的多位警员、掮客利用他的影响力“做生意”,目前已有至少10人被判刑。

另外, 据中央电视台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宋建国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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