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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母错入他人墓 原告当庭认错称“记错了”

2016-02-23 14:25 编辑:TF006 来源:网络

2016年2月23日讯,胡某本想将母亲骨灰合葬于父亲墓中,却错放入他人坟中。获知自己爷爷奶奶的坟墓被胡某挖开,作为孙辈的周氏兄妹一怒之下,将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将其母亲的骨灰迁走,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今天上午,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胡某当庭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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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人墓埋进了他人

原告是兄妹三人,今天出庭的是年纪最大的哥哥周某,今年54岁。据其称,村里老人去世大多葬在同一处公墓,其中很多坟头并没有墓碑,只有一堆黄土。

“我家太爷爷太奶奶、爷爷奶奶,还有父亲等7位亲人的坟墓都葬在这个公墓,爷爷奶奶的坟是2009年从河北迁到此处,都是土葬”,周某说之所以没给爷爷奶奶立碑,是想等母亲百年之后再立。

说起自家先人坟墓被挖开这事,周某情绪激动,不断用手敲桌子。周某称,去年10月29日早上,自己带着媳妇去给先人上坟,“想告诉他们家里拆迁了,住上楼房了。”

周某称,他和媳妇一到墓地就发现坟头被人动了,“看着坟前有花圈,上面写着‘孝子胡某’等字样。”

当天上午,周某便找到胡某。之后周胡二人便一起来到公墓查看,但没有结论。“直到现在四个多月了,胡某没有任何答复,连句道歉都没有,甚至还说‘这事怎么能怨我呢’!”

周氏兄妹认为,胡某行为导致原告及其亲属不能正常地行使祭祀活动,该行为令人不能容忍,违反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权利,给原告精神造成巨大痛苦。

现周某要求法院判令胡某将其母亲的骨灰盒从原告爷爷、奶奶的墓地迁走,将该墓地恢复原状,同时被告须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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