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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公证网购判决生效证明 男子被刑事拘留

2016-04-22 14:12 编辑:TF003 来源:网络

2016年4月22日讯,为房产公证,孙某在网上花100元,买了一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4月20日,大兴法院发现孙某的这一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目前,孙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带走孙某2

孙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

据承办法官介绍,今年1月,孙某的妻子向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和丈夫孙某离婚。法庭上,二人均同意离婚。一个月后,法院对孙某和妻子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二人离婚。

上诉期内,孙某妻子提出上诉,法院向孙某送达了上诉状,目前该上诉案还在审理中。

“周三上午,我接到中信公证处的电话,称他们收到了孙某的一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觉得可疑。”孙某离婚案的承办法官在通完电话后,核实了对方传来的证明书照片,“一看就是假的,格式不对,公章也不对,且该文书尚未生效,法院不可能向当事人出具生效证明书。”

随后,承办法官联系孙某到法院对其进行了问话。

“这个证明材料是我花100元在淘宝上买的,我想要贷款,但先得公证财产。”孙某倒也诚实,他向法官说,他名下有一套房子,但贷款需要证明这套房子属于他一个人,不涉及其他纠纷。

承办法官说,孙某想要证明自己已经离婚,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离婚官司还在二审中,于是就想到了买一张假证明,证明一审判决书已过上诉期,并发生法律效力。

在和法官的谈话中,孙某表示“给法院添麻烦了”,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得到孙某承认自己买假证明的答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报警。之后,亦庄镇派出所民警将孙某带走。记者昨日从大兴公安分局获悉,孙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刑事拘留。据承办法官介绍,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文并摄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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