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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今年医疗费增幅控制不能超10%

2017-01-26 12:09 编辑:TF006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月26日讯,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昨天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严控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药品购销“两票制”力争2018年全面推开。

王贺胜表示,通过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医药代表行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等改革措施,对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2. 促进合理用药

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

3. 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发挥好医保控费作用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

4. 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王贺胜介绍,要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在使用环节要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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