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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作伪证平谷法院开罚单 劳动争议案不诚信诉讼占两成

2017-07-25 11:21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7月25日,北京,用人单位指使他人作伪证否认劳动关系,平谷法院近日对造假者开出罚单。今天上午平谷法院通报了涉劳动争议不诚信诉讼的调研,劳动争议案件中约有两成多的案件涉及不诚信问题。法院为此建立了预警、审查和制裁机制,对拒不悔改的当事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资料图 作者 艾珊珊

平谷法院民四庭庭长常书燕介绍,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该院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842件,其中涉及不诚信案件176件,占比达20.9%。调研发现,涉劳动争议不诚信诉讼案件主要问题表现为,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的优势,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让证人出庭作伪证等否认存在劳动关系,逃避法律责任;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未签劳动合同法律责任,选择伪造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恶意隐匿考勤表,在诉讼中拒不提供、或者辩称这些材料丢失、被盗,甚至篡改等等。此外,劳动者方面也存在着恶意损毁、盗取、骗取劳动合同、提供自行编造的工作记录等情形。

去年12月,朱某等15位工人将某服装公司诉至平谷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服装公司支付养老保险补偿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朱某等人在某服装公司工作多年,但服装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

庭审中,服装公司称服装生产业务系张某、李某个人承包,朱某等人是他们雇佣的,与服装公司无关。为此服装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承包合同,并请了张某、李某出庭作证。

法官经过充分审查,最终查实张某、李某在服装公司指使下作伪证,服装公司与朱某等人所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张某、李某所签的承包合同均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均未履行。

近日平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朱某等人的事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对失信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书,对服装公司罚款10万元,对张某、李某各罚款1万元。
平谷法院建立了预警、审查和制裁机制,在当事人立案阶段法官审理时发现有不诚信的苗头立即警示,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告知书,证人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并当庭宣读,对拒不悔改的当事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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