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网上有情怀的辞职信都这么写。厌倦了既定的秩序和轨道,通过逃离来试图将自己短暂地投掷其外,这是不长情的人类所能选择的为数不多、但听起来比较有用的方式。
作者:张玉瑶
《回来》 孙中伦 作 台海出版社
到20岁出头的、一直在象牙塔里度日的年轻人孙中伦这里,情况好像没有例外,但又好像有些反过来了。大四来临前夕,他所就读的美国波莫纳学院的哲学教授告诉他,他“身体里有一种才华,要抓住它”,并劝说他认真考虑一下未来从事哲学研究,但他告诉教授,打算休学一年。
“做什么呢?”教授问。
“做一个理发师。”年轻人答。他觉得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
从形而上的哲学研究,到“做一个理发师”的形而下的具体职业,其间或许是有一些潜伏的起因:孙中伦高中毕业后来美国读本科,学的是政治经济哲学和德语,学校附近有间理发店,老板和店里的一切维持着七十年代的式样。他理发时,曾和老板有过关于自由和经验的交谈。但显然,这一次,他和教授对话中的“理发师”,更指向一种关于现实经验的隐喻。
做出休学的决定后,2015年夏天,21岁的孙中伦回到中国打工,在东莞做过流水线工人,在大理做过民宿店小二,在定西做过初中老师,在北京做过新媒体编辑,在苏州做过寺庙居士,在成都做过漆器厂学徒……辗转许多地方后,他回到美国,写了一本叫做《回来》的书。现在,他本科毕业,过了这个暑假,即将去剑桥大学攻读人类学硕士。
从内容论,这本书当然是一部经验性的写作,记录了一个年轻人在短暂将自己抛离秩序后的体历,以及进一步地,在接触更多普通人后对“我想成为怎样的人”这一泛冒着青春期气息的问题的思索。在很大程度上,这也可视作一个Gap year(间隔年)的标准叙事——大约十年前,一本叫做《迟到的间隔年》的书将这个西方概念引入国内后,如今对国内年轻人来说已不是个陌生概念,其大致的定义是,“学生在毕业之后工作之前做一次通常为期一年的长期旅行,途中可以打零工、做志愿者等方式换取食宿,体验与自己所在的社会环境不同的生活方式,了解并重新发现自己。”
只是,向外“体验别人的生活”容易,向内“重新发现自己”却自古到今都是难的,这一重内外的偏差和背离,往往会让间隔年偏离原本的崇高设定。这也使得这十来年里关于间隔年的汗牛充栋的写作,多数最终简化了匆忙浮浅的异域风光人情掠影,对好奇的复述远大于省察。从本质上说,孙中伦在中国各地短短几个月的“体验”也是相当有限的,对他本人和长年累月驻守在某一他体验过的岗位上的人来说,大概也逃脱不了浅尝辄止的被动命运,但有一点难得的却是,他的个人化的书写多少闪现出了某种普遍的启示,即当那种“背起行囊看花花世界”的兴奋的油彩褪去后,世界的丰富经验能够给一个人,尤其是年轻人留下何种智性的、乃至滋养其生命的东西——而非只是形之于纸面的“文学”或“非虚构”。这才是我们在面对以孙中伦为代表的一群正在生成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的90后年轻人,以及他们这种“出走”或“回来”的行为时,更加值得关注的层面。
专访孙中伦
台上的孙中伦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坐得端端正正,说话慢条斯理,回答每一个问题前都要深思熟虑一番,仿佛有一种和年龄不甚相称的紧绷的成熟。但到了台下,近距离对话时,放松下来的他露出了一个23岁男孩生性中的活泼自如和一个接受了美式教育的年轻人的开朗,而神情的那一点狡黠和不设防,又让人不禁愉悦地觉得,尽管拥有过一段不平凡的经历,但——确乎依然还是个孩子啊。一旁的编辑问他:“你是认识‘痛仰’(乐队)的人吗?今天他们的人在微博上推荐这本书了。”“不认识啊。”他答。然而神色里明显却是高兴的。
和这样一个容易把高兴写在脸上的年轻写作者对话,当然也会是轻松的:
“这本书在网上有很多好评,都说你这么年轻就能写出这样一本书不容易。”
“可是,我也看到有很多批评。”他不隐讳地说,但也有些迟疑,“比如有一条豆瓣评论说,如果抱着何伟《寻路中国》的期待来读,会很尴尬。”“这种评论,看了让人有些难过。”
“那么你在写法上借鉴了《寻路中国》吗?”
“其实《寻路中国》我并没有完全看完,但我很喜欢何伟,《甲骨文》那本书写得很棒。我在写作上借鉴比较多的其实是小说——”说到这里,他突然话锋一转,眉目间也随之神采奕奕起来,好像忘记了刚才的“难过”,“嘿,你看小说吗?你喜欢哪个作家?”
至于他自己——“虽然我是个直男,但喜欢细腻的作家,像伍尔夫、金宇澄、托马斯·曼那些……”相反,“不喜欢海明威,他那种男性气质太直白太强烈了,近乎violent(暴力)……”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兴奋重新浮上了年轻纯白的面庞。
这时候,你会无误地明白,他在台上说他并不觉得自己这本新出的《回来》是一部“非虚构”,并非是谦虚之辞。台上和台下都在热烈讨论着“非虚构”这个近几年在国内迅速升温的词汇,讨论这本书是不是达到了这种文体所要求的客观和真实的标准,但他仿佛置身事外,因为他更加渴望将他自己和他的写作归于另一种文学性的形态:他既写他看到的,也写它们在他身上投射的。还未曾接触社会的这一代获取经验是重要的,但从中生成自己的经验,也是重要的。搁置精英教育,下决心出发,是最重要的。
于是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而不是何伟“寻路中国”的方式,从深圳华强北坐上了一辆小货车,在东莞落地。
寻找“他们”
孙中伦就读的波莫纳学院位于加州,这是一座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世界一流私立高校,挑剔而富有,以提供精英的本科教育为理念。从上海的高中毕业后,孙中伦听从家里的安排赴美留学,这种选择在他的同学里并不少见。
2014年,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在密苏里州弗格森镇被白人警察误杀,种族平权运动又一次席卷美国。波莫纳学院一向自由派思想盛行,组织了学生游行,然而,同作为少数群体的个别华裔同学,却表现出对“政治正确”的冷漠。这让孙中伦开始对他所身处的环境产生某种焦虑。导师告诉他,越来越多地见到“完美学生”,完美的成绩和完美的研究背景,然而,纷纷在面对“为谁而学,学什么,为什么要学”时不知所措。而他们毕业时,又成为一群高谈资本的“成功人士”。“我遇到很多人,聪明,深知辩论的技巧,可原则非但未曾引领生活,反而成为了为欲望辩解的工具。”
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告诉教授,要去当一个理发师。其中蕴含着某种他所拥有的人生经验尚无法破解的身份危机。没有继续研究哲学也是源于此,“我不够聪明,其次,这个专业需要很有毅力的人,就像一个隧道,从这边进去,那边出去,不到出口什么都看不到。但文学是一个舞台,可以让你触碰到许多东西,什么都可以被表达,虽然可能只是表面。”
从初心上说,这是一次文学性的出走,但当他回到中国、在东莞落地、找工作偶然进了一家生产电容器的工厂、成了一名流水线上的打工工人时,经历的事情却是剥离了文学性的——工厂无比枯燥,无创造性甚至无意义,看着机器工作,他觉得是“这辈子做过的最无聊的事”。他问和他在一起工作的同龄人是怎么对抗这种无聊的,对方却似乎并不那么在意,“眨眨眼就过去了”。
干了一个来月,领了857元钱的工资,他辞工了。走前请工友们吃饭时,他问了个不那么合时宜的问题:你的理想是什么?答案五花八门:有的想拥有一辆自己的卡车,有的想开一间奶茶店,有的简单粗暴——“赚很多钱,找一个女人”。这些理想满溢着现实感,但理想总归是有的。于是在乏味而单一的工厂背景中,这些诚实向孙中伦讲述自己故事、描画理想的一个一个工人,显得异常具象而清晰,重构了被宏大叙事所垄断的当下历史叙述。
工友问他,那你呢?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想写本好书,四处走走。我还想不清楚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他说。
寻找自我
但我是谁、我要做什么,这一类存在性质的问题不可能获得一次性的解答,如同某种宗教性的顿悟,而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概都会保持无解的状态。回到中国大地的经历多少影响了他在研究生阶段选了人类学专业,但是否读博、在这个领域做学术性的深耕,他并未规划好。
“我从没想过,通过一次旅行就能成为想成为的人。但至少可以通过做这样一些事情,了解世界是什么样的,其他人过什么样的生活,”他恢复了深思熟虑的神色,“否则,一直在一种环境里、一种被惯性支配的生活里,你不知道有什么样的人、你自己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首要的目的,还是获得更多生命经历。”
可别人或许不这么想。一路上,他遇到过许多人,人们常常给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的白净少年做出一个判断:“啊,你在体验生活,好。”孙中伦自己并不喜欢这个说法,因其潜台词是,他本不属于这样的生活,这是一种刻意的行为。然而“不喜欢”,无法改变他不可辩驳的外来者的身份。网上有评论说,写东莞和大理的两篇“流于表面”,写在北京《单读》编辑部做实习生的那一篇却很好,因为“那些是与他相似的人”——和那些有趣的、文化行业的智识者在一起,他的叙述显然变得流畅了起来,笔下那些残酷青春成长故事带有着都市人喜欢的恰到好处的文艺格调。但也是在这里,漂亮性感的编辑Kiva一针见血地对他说:
“你也想成为一个完全的主角,像你小时候一样。但从你逃离家乡的那一刻起,一切就不一样了。你是一个旁观者,注定是个外人。”
孙中伦在甘肃定西当初中英语老师时,常常想起他自己初中时逃离家乡的故事。对他来说,那是个重要的身份认知的节点。他生在苏南的一个小城里,14岁那年转去上海上学,被呵斥“别把你们那里的坏风气带到我们这里来”。那时他突然意识到,“小镇男孩”将是他永远无法摆脱的身份。乡土气息,缺乏信心。
孙中伦承认,作为外来者,对别人的生命经验的介入和表达难免停留于“很浅的程度”。但那一点少年经验,让他在面对定西那群艰难求学的孩子时,产生了某种“共情”:善良、勇气与忍耐,我们都曾是定西孩子。世界的经验和自我的经验混杂在一起,青少年期的共有的迷茫一览无余。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人生经验是有限的,在不断召回记忆中向前发展认识,是他们和世界交手的最自然而然的方式。尽管他希望自己能避免一种处理经验的倾向,即如同有人评价赫尔曼·黑塞那样,“他对自己的关注是那么强烈……几乎其他人的生活碎片都成为了自我的镜子”,但也不否认“共情”的必要性:“我希望能在他人经验里发现自己共同的经验,共同的经验是理解他人的基础。我希望我展现出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很强大的,由此延伸起来去构造历史叙事。”
M和L的通信,是他在书中设计的另一个伏笔。L是他自己,M是他的胞兄——父亲告诉他,他在子宫里时,曾有个双胞胎兄弟,但没有来到世上。孙中伦在书的最后,以M的口吻给自己写了七封信。这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个文学技巧,也是一种新的旁观者定位和自我认识。“我想用文学来重构一种联系,如果他是真的存在,就会在半空中看我,完全置身事外却永远在我之内,这是另外一种审视自己、审视过去的角度。”这个机敏的年轻人,在这一趟旅程后,正在不快不慢地成长起来。
慢慢来 比较快
《回来》的推荐语如是写道:这是年轻学生“一次《寻路中国》式的现实探索”。类比的是美国记者何伟(彼得·海斯勒)自驾游历中国村庄与工厂的那一趟著名行程。这当然是个宣传营销的策略,因为只要翻开书阅读下去,就会发现两种写作并未交会,而是在偶尔平行中,蜿蜒地朝向两个方向。
何伟始终是以一个外国记者的眼睛和身份介入对中国的观察,有条不紊的非虚构叙事中不缺温情,但那种属于记者的敏锐和凌厉也从未消失;而《回来》讲述的虽也是那些不为人知的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故事,但其叙述更加真实地指向内心,萦绕着一种专属于青春期的迷茫、“在路上”的迷失,一种90后对其自我成长经验和九十年代末21世纪初小城记忆的不断召回。如作为说明性文字的开篇所言,“我会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可我并不知道那是谁”,这一句有些背反的话,在某种程度上确乎是恰切地描述了这一代渴望成长又深怀怀疑的年轻人目下那种混沌初开的状态。然而,无论是对于一段历史、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人来说,这种正在成熟却还拥有一丝天真的阶段都是最珍贵的。换句话说,有年轻人开始意识到自身这一状态的存在,并尝试体验它,积极拥抱它,认真反思它、记录它,就是这个时代所显示的一种好的昭示。
正值暑假,一批学生刚刚毕业,正在校正自己与工作岗位的种种不契合处,又有一批新的学生升为毕业班,迎来必须要对自己人生何去何从做出选择的毕业季。从更大的意义上说,都是不得不改变十几年来惯有的人生轨迹。不见得每个人都要奔赴一段“间隔年”之旅,大约更少概率会去像孙中伦一样“当一个理发师”,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现实在人生道路的紧要处做出选择的,只是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拥有一种经验,但好在还有阅读这种方式能给我们呈现“他人的经验”。《回来》即是一个范例。与其冀望从中读到更多现世的“中国”,不如去寻觅更多年轻一代“自己”和“别人”的影子,和那些将散未散的迷茫背后的普遍启示:很多时候,无须着急快速将自己的一生定格,可以在不断体验中慢慢想清楚成为什么人,做什么事,那将赋予一种丰富而美的可能性。当然,这需要我们拥有的是一个对年轻人的宽容度足够高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