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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持商品住房严禁“以租代售” 开发商中铁建欣达置业被约谈

2017-12-12 13:04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2月12日讯,租一套100平方米的两居室,要一次性支付10年租金和20年押金,合计约180万元?针对媒体关于“中国铁建理想家”项目竟是租不起的“企业自持商品房”的报道,昨天,北京市住建委紧急约谈了开发企业中铁建北京欣达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再次强调企业自持商品住房严禁“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

资料图 白继开 摄 北晚新视觉网供图

“企业自持商品住房”源于去年的“930新政”,北京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随后,本市推出了海淀、大兴等多块住宅用地,企业自持比例不等。今年4月,本市发布《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同时,为了防范“以租代售”,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中国铁建理想家”项目便是位于大兴黄村的企业自持商品住房。根据媒体报道,楼盘销售人员对外表示,要想在这租一套100平方米的两居室,需要一次性交纳10年租金和20年押金,初步估算约180万元的费用,而周边50平方米二手房的价格也不过240万元。

面对住建委的约谈,开发企业中铁建北京欣达置业有限公司表示,目前“中国铁建理想家”项目的运营方案尚未确定,也没有明确租赁价格、缴纳方式和押金数额等事宜。虽然未在该项目发现存在违规收取租金和“收取20年押金”的实际销售行为,但该项目存在客服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押金及租赁信息表述的不当行为。据了解,市住建委已要求北京欣达置业有限公司立即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市住建委表态,下一步,本市将持续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项目的租赁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企业一旦被认定违反《通知》规定,将自持商品住房“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的,则将被纳入“黑名单”,规划国土部门据此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则对其开发资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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