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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将培育工匠精神融入基础教育

2017-12-20 11:27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2月20日讯,记者上午从教育部获悉,《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要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要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时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此外要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该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要求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学科专业建设。要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校企合作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意见还要求要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大力支持应用型本科和行业特色类高校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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