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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念斌再被列为嫌犯限制出境 终审无罪后再立案违法吗?

2014-11-26 14:11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4年11月26日讯,近日,8年4次被判死刑,终审获无罪释放的福建念斌再次受到了关注,他两次来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但被明确告知无法办理,相关人士称9月平潭县公安局已经重新立案,对念斌重新布控,依法不允许出境。法律专家解读称,警方在念斌终审被判无罪后重新立案,程序上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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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

 

2006年7月,福建平潭2名幼童因食物中毒死亡。因该案,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院先后4次判处念斌死刑。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

重获自由后的念斌准备到香港接受治疗。昨天,念斌的姐姐念建兰说:“11月14日去办港澳通行证,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说,念斌是犯罪嫌疑人。我想可能是信息滞后,以前的档案留底,等了8天之后又去了。他们告诉我念斌已被平潭公安限制出境,现在还是犯罪嫌疑人。”念建兰表示,已和平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今日下午面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被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控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还有必要收集新的证据,就可以启动新的侦查程序。据央广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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