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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生代表:遗体捐献亟待立法 立足我国国情可借鉴外国法律制度

2015-03-15 12:52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3月15日,“遗体捐献,大家都听说过,可很少有人知道具体内容是什么。”全国人大代表韩宝生建议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韩宝生经过调研发现,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在教学和科研中能够使用的遗体资源非常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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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生说,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一具遗体标本,个别院校仅能做到教师示范。而在医学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一个医科学生本科阶段至少要解剖过一具遗体,一名医生从学生到成长为教授要解剖10具遗体。“这种悬殊的差距亟待缩小。”

“我国在遗体捐献方面的立法空白,是这种差距存在的重要原因。”韩宝生调研发现,不少志愿者在咨询时,首先询问的是有没有立法,当得知没有遗体捐献的相关立法后,都选择了放弃。
与此同时,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各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也面临不少棘手的问题。比如,有捐献者与接受单位签订了捐献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截至目前,我们只有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但仅适用于器官移植。”

韩宝生介绍,遗体捐献,在西班牙、芬兰、意大利、法国、奥地利等国均采取预先默认同意制度,即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其本人“生前表达过反对的意见”。在英国,公民考取驾照时,将会填写一份“是否愿意捐献器官”的表格,同意者的回答会被印在驾照背面,显示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美国则建有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最大程度上保证器官捐献不受地域条件的影响,同时,患者等待人体器官的排序也是公开的,并且接受公众的监督。

“建议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韩宝生提出,在制定法律时,可借鉴外国的法律制度,并立足我国社会文化的具体国情,合理确定我国遗体捐献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对遗体捐献的法律关系、接受与使用程序等作出规定。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本报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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