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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两殡仪馆百具遗体无人领 无主遗体占据半数冰棺

2015-04-02 16:01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5年4月2日讯,一张无主遗体统计表上,记载了与他有关的信息。死亡年龄:16岁。冷冻时间: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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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他的身上停止了,他感受不到春夏秋冬的变化,他的“家”,永远是零下13摄氏度。

没有亲属来探望他,甚至放弃了对他的认领。每天,只有殡仪馆工作人员会例行从其身边经过。

目前,仅乌鲁木齐市两家殡仪馆,每年的遗体火化量达8000多具。但在乌鲁木齐市两个殡仪馆,上述这类无主遗体多达109具,占据了殡仪馆冷库222具冰棺中的近一半。其中,存放时间最久的遗体,已经在这里沉睡了整整14年。

由于相关法规的缺位,这些无人认领的遗体或许还会在这里沉睡更久。

 

三种情况无人认领

 

在位于燕儿窝路的乌鲁木齐市殡仪馆,有96个遗体冷藏柜,其中有49个冷藏柜被无主遗体占用。这些无主遗体,少的在殡仪馆冷藏室“住”了半年,多的竟然“住”了12年之久。

而在位于喀什东路的乌鲁木齐市第二殡仪馆,有126个遗体冷藏柜,无人认领的遗体达60具,其中时间最久的有14年。死者是参与群体斗殴时身亡的,任凭殡仪馆如何与其家属沟通、协调,就是拒绝火化,一直存放至今。

这些遗体为何会长期存放在殡仪馆无人认领呢?

乌鲁木齐市殡仪馆副主任杨林虎介绍,目前存放的“长眠”遗体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死者生前在车祸中意外受伤或急病突发,一旦不治身亡,而身上又缺少有效身份线索,就成了无主遗体,长时间无人认领;还有一类属于刑事案件中的伤亡者,案子没结,死者家属希望留着遗体追回一些公道或赔偿,因此不愿火化,或者根本找不到家属;另外,还有死者家属因经济原因不肯露面。

 

无主遗体占据半数冰棺

 

一半的冷藏柜被占,已经严重影响到殡仪馆的正常运转。

而最让殡仪馆头痛的,是这些“长眠”遗体的储存费用。杨林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具“长眠”遗体一天的冷藏电费20多元,冷藏柜每年的维修费又是一大笔开销,加之人员看管费用等,一具遗体一天的成本60元左右,一年下来2万多元。

仅乌鲁木齐市殡仪馆,每年存储“长眠”遗体的成本就达100万元以上。

为避免社会资源被长期占用,乌鲁木齐市殡仪馆每年都会与家属沟通,并承诺对方只要来火化,价钱都好谈,也曾有全免的情况。

两家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奔走于民政、公安等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也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杨林虎表示,对于一些适宜火化处理的遗体,他们会定期向社会公示,但效果并不理想。

 

无家属签字难火化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凭死者单位、医疗机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凭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无名遗体和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30日内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自行处理。

“没有死亡证明,没有家属签字,谁敢火化这些遗体?一旦家属找来,就会引起纠纷。”杨林虎说。

《乌鲁木齐市无名尸体处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对已核实身份的无名尸体,由公安部门通知死者亲属认领,超过三个月不认领,视为无人认领,市殡葬服务中心根据《无名尸体处理通知单》对无名尸体火化或土葬。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军说,对于无主遗体,民政部门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未来或将借鉴内地的一些相关规定,避免“长眠”遗体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各地如何处理无主遗体

 

南昌对无人认领的遗体均进行登报公告。如果无人认领,就进行火化,骨灰保留1年;到期仍无人认领,将安葬到公墓的绿化树下,并做好标记,以备其家属日后寻找。

珠海市则规定,无人认领遗体自运至殡仪馆后,应在90天内火化,依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允许不火化的除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公安部门应当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及时书面通知殡仪馆火化;殡仪馆负责将无人认领遗体的火化现场拍照,并记载相关资料备存。

长春市规定,自寻尸主通报发出七日或寻尸主启事刊登三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公安机关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存尸医院迳送火化场处理。骨灰不予保存。

广州市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规定: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腾讯新闻综合东江时报等报道)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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