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讯,看过老电影《林则徐》的人,应该有这样的感受:琦善仿佛是历史为了衬托林则徐的爱国精神而专门塑造出的“反面形象”,他不仅伙同穆彰阿等人陷害忠良,还卖国求荣,放任鸦片毒害中国人民……这里面有艺术加工的成分,真实的琦善虽然在鸦片战争前后确实表现得膝盖软了一点,被英国人的船坚炮利吓得一味妥协,但也并非“昏官”。

据史书记载,他在清末的官场中政声颇佳,“吏治可观,人总畏其严厉”,直隶总督讷尔经额甚至称赞他是“刑名、钱谷、例案、营制、兵法为近今第一人”,可想而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
不过,这么个人物,在官场中也扮演过一次很不光彩的“说客”,那就是发生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胡氏杀夫奇案”。
一个荒诞至极的案件
在前几期的“叙诡笔记”中,我们曾经谈到过张集馨。张集馨是道光、咸丰年间一位曾经在多个省份任职并比较有作为的官员,尤其擅长断案,后来他将自己的官场生涯写成一部年谱式笔记《道咸宦海见闻录》,对研究那个时代的官场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道光二十八年,张集馨任四川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工作。上任前,道光皇帝专门接见他说:“四川刑名之繁。甲于海内,每年勾到(勾决人犯)时,四川一省就要占住一天……汝此去,诸事整顿,我亦说不了许多,譬如人家一所大房子,年深月久,不是东边倒塌,即是西边剥落,住房人随时粘补修理,自然一律整齐,若任听破坏,必至要动大工。”
上述引语为道光帝原话,不知道读者有没有感觉,一向被我们看作庸碌无能的道光帝,其实是个心里有数的人,非常清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说起话来很有“人味儿”,比起现在很多官员拿腔拿调、满嘴套话,要实在和坦诚得多。
张集馨来到四川,“终日督率委员审理各案”,尤其倚重一位名叫李象昺的“老吏”,将很多积压的陈年旧案处理完毕,获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就在这时,遂宁县县令徐钧通报上来的“胡氏杀夫案”引起了张集馨的注意。
案件看起来很简单:胡氏的丈夫蒋某一直患有严重的痨病,胡氏为了改嫁,便同其小姑子蒋氏(蒋某的妹妹)商定,只要弄死蒋某,便将蒋家的百亩田地统统给她,蒋氏同意了,于是当天晚上,胡氏捏伤了蒋某的肾子(睾丸)致其死亡。徐钧带领刑名、仵作勘查此案,发现蒋某“上腭有红晕,系捏伤肾子所致”,后背还有抓伤,更在屋内篱壁上寻获篾匠所用弯针一根,“指为凶器”,胡氏和蒋氏已经认罪,等待处决。
读者看到这里,不妨做一道推理题:通过上面陈述的案情,您看出什么疑点没有?
相信您一定马上就看出问题来了,张集馨恐怕也一样,面对这样一份荒诞的卷宗目瞪口呆:既然蒋某患有严重的痨病,也就是肺结核,在那个时代属于不治之症,很快就会一命呜呼,何苦杀人?天底下有小叔子和嫂子勾搭成奸杀害兄长的,哪里有小姑子和嫂子勾结在一起杀害哥哥的?再说了,既然是捏伤蒋某的睾丸,又不是什么力气活儿,胡氏何必要把小姑子拉进来做同谋?何况纵观整个案件,小姑子根本没有任何“作为”!抛开上述都不讲,捏碎睾丸是“一把攥”的事儿,受害人一般当场就会因剧痛而休克,何须后背上的爪印画蛇添足?而且——用的哪门子凶器?!
张集馨马上下令,兵分两路,一方面“将全案人证解省亲审”,一方面派李象昺前往遂宁县勘查现场,详细了解案情。
勘查现场还原案件真相
案件相关人等被押解到省城之后,张集馨立刻“提胡氏姑嫂至堂”,胡氏刚满18岁,蒋氏只有17岁,搁到现在就是大一和高三的俩女生,而且“皆纤弱女子,绝无泼悍气”。张集馨问她俩怎么敢犯下杀人罪行?两个女孩都痛哭失声,说“受刑后,书吏教令如此具供”,张集馨问她们所受何刑?胡氏说,被捕后她俩先是被“掌责数十”,然后“各压杠一次,不胜其痛,遂诬服”——压杠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用木杠压在受难者的小腿上,两个施刑者用力踩杠子两端,造成受难者小腿肌肉开裂,膝盖受伤,十分痛苦。
张集馨心情沉重,自从来到四川后,他发现,造成蜀省冤假错案多的主要原因,就是遍布整个司法系统的刑讯逼供,“川省刑法极重,真所谓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也……将犯吊在柱上,用水桶盛水挂人背上,又令口吹溺壶,又用竹签拷打”,甚至把拒不招供的犯人扔到沸水里煮!有个叫刘燕庭的酷吏,热衷于“打黑”,凡是抓到嫌犯,直接带到东门大街的城隍庙去卜卦断案,“若阳筊则免死,若阴筊则立毙”,完全拿人命当儿戏,“严刑惨酷,脑裂骨折者不知凡几,呜呼惨矣”!
张集馨先让这姑嫂二人退下,然后叫来遂宁县的仵作,问他道:“尸格(古代的验尸报告)填上腭红晕,系捏伤睾丸所致,那么死者的阴囊是否坚硬?”仵作支吾了片刻道:“不见坚硬。”张集馨怒道:“睾丸严重受伤,死者的阴囊怎么会不坚硬?!”仵作见按察使大人雷霆大作,只得老老实实地说:“死者的阴囊根本没有受伤,上腭也不见红晕,知县大人的幕友说遍体无伤,怎么会死呢?不如在尸格填写阴囊被捏伤致死,才好结案……”
张集馨继续问道:“那么,死者后背的抓伤是怎么回事?”仵作说:“徐县令说,身上无伤,不像被害死的样子,正好死者后背有几处旧的抓伤留下的伤痕,就让我填在尸格里了。”
原来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作伪!一个县的司法系统勾结起来,无耻地陷害两个女孩子,而且肆意捏造证据,连起码的严密性都不考虑,这是对法律何等的蔑视和践踏!就在这时,李象昺回来了。
李象昺到了遂宁县之后,来到胡氏家中,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查问所剪篾墙道口,并盗出入土迹,以及口门尺寸高宽”,发现卧室墙上有一个高一尺二寸、宽一尺一寸的新开圆洞,洞口向外的泥堆上有陌生人的足迹。然后结合其他了解到的情况,一起上报给张集馨。张集馨经过对当事人的反复查问,大约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死者蒋某长期患痨病,“咳喘不已,平日由榻前至卧室门,数步之间,必蹲地歇息”。出事那天夜里,他与妻子共卧一榻,下垫篾席,上覆絮被,“至三更后,惊闻其夫喊叫一声,滚地不语”,胡氏吃了一惊,下地摸索衣服,黑灯瞎火的半天也没摸到,想点亮油灯,又找不到火石,只见墙根有一透亮的圆洞。胡氏大喊有贼,打开房门,跑到小姑子屋里乞火,顺手把小姑子的小褂穿走了,小姑子还嚷嚷了一句:“你把我的小褂拿走了,我穿什么啊!”
说来也巧,在这家的厢房,住着房客母子二人,听见胡氏喊有贼,儿子拿着棒子就要出去,母亲吓得连忙拦住他,“然胡氏呼盗、乞火、索衣诸语,皆已历历闻之矣”,此外,死者的叔叔和婶婶“闻胡氏声音,遂持油捻来照看,共入胡氏住屋,见尸倒地,墙根有洞,胡氏布褂亦不见”。
案子已经再明白不过了,就是一个贼在墙上打了个洞,钻进屋子偷东西,恰好蒋某醒来,想去抓贼,他一个病入膏肓,走两步都要歇息的人,哪里还有这个力气,倒地而亡,贼人吓了一跳,顺了件衣服就钻洞溜了。
更加好笑的是,从蒋家的境况来看,顶多算是个小康人家,哪里有几百亩田地留给妹妹霸占啊!那么问题来了:遂宁县令徐钧为什么要想方设法置胡氏及其小姑子蒋氏于死地呢?
制造冤案的人何以逍遥法外?
想要说清这件事,还得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加以考虑。
清朝从乾隆后期开始走下坡路,到道光年间已经是千疮百孔,仅张集馨到四川任按察使不到一年的时间,蜀地就出现了王青狗、张灯杆子、杨黑骡子等大大小小无数起匪乱,“凡有抢劫之案,动辄数百人,或数千人不等,长枪大戟,公然抗拒”,四川总督宝兴居然到了没有重兵围护连官署都不敢出的地步。
张集馨到任后,勒令各地方官员切实负起责任来,痛剿匪患。徐钧本就无能,每天烧香拜佛求那些劫匪强盗绕开遂宁县走,这时偏偏蒋家出了盗案,“其实缉捕令严,徐令恐得处分,授意捕役,谓其非盗,遂以胡氏姑嫂为谋命,而遮掩盗案”。说白了,就是怕自己承担治盗不力的罪名,要用胡氏姑嫂的血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张集馨了解到这一切之后,怒不可遏,下令公开重审此案。当晚,徐钧偷偷找到李象昺,希望他多多关照,李象昺淡淡地说:“开棺验尸怕是免不了的了,要是尸体的阴囊真的有伤,那你什么事情都没有,如果发现没有伤,我不能因为跟你的私谊而枉法。”
就在张集馨决定从徐钧身上开刀,好好治理一下刑讯逼供、制造冤案的歪风邪气之时,突然接到学政彭咏莪的信,说徐钧是他的亲戚,能容就容得,不能容就允许他告病还乡,张集馨看完信很生气,徐钧并非跟自己有私仇,哪里有什么容不容得!正在这时,第二封信到了。
这一封的分量比彭咏莪的那封要重得多,来信人是时任文渊阁大学士的朝廷重臣琦善。琦善在张集馨上任四川按察使之前,与他有过一次深谈,叮嘱他整顿地方废弛的法纪,并承诺给张集馨以足够的支持。但是在这封信里,张集馨却看到了这位“琦相”的另一面:琦善说:山东巡抚陈庆偕给他来信了,恳请对徐钧格外优容,所以你也就不要深究了,让他告病回家吧。
张集馨只好下令,允许徐钧告病还乡,徐钧一走,案子等于自动撤除,其他作伪证的仵作、刑讯逼供的捕役也一并释放,可怜胡氏姑嫂,白遭了那么久的罪,“交亲属领回”完事。
午夜,独对孤灯,张集馨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徐令不过因办盗案处分,忍心害理,陷人凌迟重罪,存心尚可问乎?”也许更不可问的是朝廷的吏治:一个普普通通的七品县令,居然能请得动这么多高官显贵为他说情,其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利益链,令人一想心寒,说什么整顿废弛的法纪,全是空话!张集馨不禁感叹:“人命至重,草菅如是,天道何能容乎?!”
事实上,翻遍中国历史,天理不容却横行世间的坏人坏事,史不绝书,就说蜀地借着“打黑”的名义刑讯逼供,看起来何其眼熟,所幸,今天的中国走上了法治之路,具有超强纠错能力,在容与不容之间,最终总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呼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