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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贪”毕玉玺获减刑11个月

2016-11-28 14:32 编辑:TF008 来源:网络

2016年11月28日讯,曾被称为“北京巨贪”的毕玉玺,于11月25日被北京市二中院裁定获减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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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院认为,罪犯毕玉玺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

毕玉玺原系北京首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于2005年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两次减刑后,其刑期已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8年。

今年,燕城监狱再次对毕玉玺提出减刑建议书,称其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考核期间共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1次、表扬3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减去其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减去1年。

市二中院认为,罪犯毕玉玺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但其尚有部分财产刑未执行,减刑予以从严掌握。最终,法院裁定,对毕玉玺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0月1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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