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秋实施新高考改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成高校招生参考
2017年7月6日讯,2020年本市将实行新高考。新的考试方案将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丁根厚 摄资料图
今天下午,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高考配套实施方案作出具体规定。两个文件将从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学业水平考试:
科目选择:高考等级性考试6选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
参加本市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需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报考普通本科院校考生的高考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即“3+3”。
选考科目该怎么确定呢?学生可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选定等级性考试科目。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教委表示,该实施办法旨在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考试科目、时间、次数等方面增加学生选择空间,培养学生兴趣与特长。同时促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帮助高校选拔学生。
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随教、随考、随清
根据实施办法,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学生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
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均须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仅限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要求为依据。
在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根据市级要求组织实施。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
成绩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分5档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组织补考。按照要求,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高中生离校2年内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可补发高中毕业证书,2年以上不再补发高中毕业证书。参加本市当年统一高考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根据原始分划定。考生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另行制定。
外省转入本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不能跨省认定。
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新的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五方面素质全程记录
按照北京市教委新公布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综合素质评价共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一十百千工程”、专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二是学业成就。主要考察学生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学业情感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与成果等。
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以及自我调控能力、应对困难与挫折的表现等心理健康情况。
四是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在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兴趣和特长,以及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特别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
五是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监督、申诉、责任追究保规范公正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
学校每学期对计划提交给高校的事实材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并通过“综评平台”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在“综评平台”确认。
为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可信和评价过程的规范、公正,本市将健全监督机制,区教委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5%;建立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等如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学校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举报人或申诉人;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背诚信的情况,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成高校招生参考
根据意见要求,学生党综合素质档案将被提供给高校招生参考。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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