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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巨额债务收不回 想出损招儿借钱的欠钱的共同诈骗500万

2018-03-29 11:36 编辑:TF005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3月29日讯,别人欠了你的钱,法院判决之后,他还是还不上,你会怎么办?大多数人可能就认倒霉了,但是,原唐山市广发证券员工王某等三人另有招数。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王某等三人在向欠钱的董某讨债过程中想到了李代桃僵之计:让他假称开立新三板股票账户,向被害人隋某借钱。最后钱是弄到了手,但时隔两年多,讨债的王某加上欠债的董某,一起被带上了北京二中院的刑事法庭,以涉嫌诈骗罪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说,2015年8月10日至12日,王某等三人向经营石油钢管生意的董某索要欠款,经当地法院判决,认定董某欠王某1959万元。但王某已经清楚地知道,董某身负巨额债务,而且无法偿还。在此情况下,王某等人指使董某以“开立新三板股票账户”的名义,向被害人隋某借款人民币500万元。2015年8月12日,钱款到账。王某立刻以“执行被告人董某名下财产”为由,联络此前民事官司中河北某法院的执行法官,于次日将这500万划拨到法院账户,同年10月9日,扣除执行费用后剩余495万元被发还给了王某的债权人。自己刚刚借出去的500万,就被法院划扣,隋某大呼冤枉。发现钱拿不回来了,隋某报警。去年3月、5月,公安机将董某、王某先后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董某在身负巨额债务,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免除自己债务,隐瞒上述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王某明知董某身负巨额债务,无债务偿还能力,为满足自己债权债务,指使其以开立“新三板”股票账户为名,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上午10点多,董某和王某同时被带入法庭。检方宣读起诉书时,法官忽然对王某发出提示:“今天这是庭审,请你认真对待。”随后,董某首先受审,王某被法警带离法庭。走出去的时候,她不明原因地满脸笑容。

“我不认罪,起诉书里的内容不对,事情的过程是这样,但是我没有故意诈骗。”董某说。在他的陈述当中,这些全部的事情,他都是在王某的胁迫上做的。

“我的公司一共负债1.8亿,工厂被抵押了,持有的股权也被查封了。当时我的公司停产,无法偿还欠她的1900多万。”董某说,从2015年初开始,王某一直向他讨债,还曾经在石家庄拘禁了他一夜。

董某说,事发当日,王某带着他来到北京,给了他隋某的电话,让他跟隋某联系。“王某说,她只是需要我开设一个账户,她会用这个账户炒股赚钱,其他的不用我管。我根本从来不炒股,我也不懂,王某说开了账户就能赚钱,我就信了。”

和隋某签订借款500万的协议之时,董某隐瞒了自己负债累累、从不炒股等一系列事实。庭审中,董某一再强调:“我是被王某逼着干的。”但是,在案证据显示,他在和隋某签订合同的时候,周围并无旁人对他进行威胁、胁迫。

被害人隋某今天也来到了现场。他说,董某后来还款13.6万元,现在共损失了484.6万。

截至记者发稿,检察官和律师仍在相继对董某发问。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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