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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这些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

2018-04-11 11:41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4月11日讯,食品药品违法、交通违法、黑恶犯罪、传销违法犯罪、非法买卖号牌号码、涉烟违法……看到这些现象或发现线索,警方鼓励大家积极举报,不仅会保护你的个人信息,还给予奖励。

单次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奖励限额从30万提至50万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对2013年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办法》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将各等次举报奖励的最低额提升到原来的两倍,同时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包括举报下列违法行为:

1.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

3.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多地细则

四川

举报高速路7类违法

可获微信转账奖励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近日发布消息,从4月4日零时起,市民在四川省省管高速公路上发现7类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使用手机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实时进行举报。公安交管部门经过调查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

1.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5元/车;

2.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奖励10元/车;

3.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奖励10元/车;

4.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奖励10元/案;

5.举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元/车;

6.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奖励5元/车;

7.举报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5元/车;举报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2元/车。

黑龙江哈尔滨

举报黑恶犯罪线索

最高将奖励8万元

黑龙江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予以通报。按照有关规定,举报人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人民币8万元。该市设立了举报信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群众对黑恶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检举揭发,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将做到件件有登记、有核查、有负责人承办举报人的保护、保密工作。

广东

举报传销犯罪案件

最可获30万元奖励

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重拳出击,公布并施行《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以求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的举报积极性,威慑并打击传销活动。

《管理办法》提出,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传销线索,由打击传销部门根据其价值、涉及金额等进行等级评定,确定三个等级的奖励标准。对于举报传销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金额为500元至1000元。对于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借鉴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成熟的举报奖励机制,将奖励金额与罚没额、涉案金额挂钩,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海南

举报非法买卖车牌

奖励举报人5万元

根据公安部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海南省日前推广应用公安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为严防中介进行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违法行为,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面向社会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新系统启用后发生的买卖号牌号码违法行为。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万元,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湖北

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

举报最高可奖励20万元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日前印制下发了《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对举报涉烟违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举报涉烟违法案件奖励程序和标准。

《奖励办法》所适用的举报范围包括非法生产、加工、藏匿、运输、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非法运输、藏匿、销售真品卷烟、雪茄烟、走私烟(含专供出口);非法生产、拼装、运输、买卖烟机设备;非法生产、藏匿、运输、销售其他烟草专卖品;未经许可擅自印刷卷烟、雪茄烟牌号商标和包装物品。

单起案件举报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据新华社客户端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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