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新五环之歌》被诉侵权遭索赔50万 岳云鹏表演时改编曾获蒋大为许可

2018-06-21 10:12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啊,五环,五环套餐配大蒜……呦呦,我把外卖送到五环,送完这单后面还有两单……”

视频截图

很多人都听过小岳岳说相声时唱的这首歌。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北京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今年4月,北京众得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被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

北京众得公司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而岳云鹏得知被告后,其经纪人表示,此事和岳云鹏没有关系,之前在相声舞台上把《牡丹之歌》改编为《五环之歌》,曾得到了原唱蒋大为的许可。这次的《新五环之歌》是美团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编,双方曾在合同里明确表示岳云鹏本人没有版权,也不负相应责任,就此事也正在积极与美团方面联系。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