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法营运还拒缴罚款!对付这种“老赖”,法院这招儿用得好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近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收到法院执行裁定:应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申请,法院已强制执行非法营运当事人张某名下财产,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措施,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2016年,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被市交通执法总队处罚。张某在收到《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罚款,并先后向一、二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级法院维持了总队的处罚决定,驳回了张某全部诉讼请求。2017年终审判决作出后,张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和非诉强制执行工作,为维护首都交通运输环境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李博
编辑:T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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