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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受理兴大破产重整申请:首次全国范围内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2018-12-25 08:40 编辑:TF020 来源:北京日报

医药研究企业具有资金需求大、产品研究周期长、产品上市程序多等特点,若在新药研究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很可能导致前期的研究成果功亏一篑。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北京兴大医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顺利进行了管理人的竞争选任工作。据悉,这是海淀法院首次尝试以竞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图片:关印

兴大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5年、致力于抗癌药物研发的医药研究企业,其研发的两项抗癌新药双环铂、双环铂注射液已获得新药证书。新药主要发明人是公司的大股东杨旭清,他曾因此当选“科学中国人2007年度人物”,同时获此殊荣的包括钱学森、孙家栋等。

经过受理前的审查,综合考虑兴大公司的债务数额大、重整工作难度高等诸多因素,海淀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竞争选任兴大公司重整案的管理人。

法院于今年7月23日发布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在报名期限内,共有14名社会中介机构向本院报名参与竞选。经前期对管理人资质的筛查及确认社会中介机构的报名意愿后,共11家机构进入了现场陈述环节。

法院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破产案件承办庭室法官5名,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1名,破产法领域专家教授1名组成。通过审查书面申报材料、听取机构现场陈述,综合考量机构的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机构规模、工作方案、初步报价等情况,7位评委独立打分。记分员现场统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根据剩余5个评分计算出平均分。最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当选该案管理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当选该案备选管理人,后法院对选任结果进行了公示。

此次竞争选任管理人工作是海淀法院破产审判的一项新尝试,通过竞争,选出最具优势的管理人,助力兴大公司涅槃重生,力争为中国自主研发抗癌药物领域重新注入新的活力。目前,管理人正在全面清算兴大公司资产负债并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高健

流程编辑:TF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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