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专栏 > 长安街知事

增补青海省副省长韩建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邹晓东为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2019-03-02 08:59 编辑:TF008 来源:长安街知事

据新华社消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日在京闭幕。

会议经过表决,增补王民、尹宗华、邹晓东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增补韩建华、邹晓东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任命尹宗华为港澳台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王民为外事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虹不再担任港澳台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会议接受殷福星请辞全国政协委员,追认关于撤销束昱辉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韩建华出生于1965年7月,现任青海副省长;邹晓东出生于1967年9月,去年12月从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上调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目前,全国政协秘书长由副主席夏宝龙兼任,副秘书长共有19人,除韩建华、邹晓东外,还包括潘立刚、张裔炯、蒋作君、朱永新、邓宗良、刘家强、舒启明、李惠东、张道宏、李世杰、曲凤宏、赖明、杨健、黄荣、郭军、郭卫民、李小新。

今天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将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召开。

韩建华简历

韩建华,男,撒拉族,1965年7月生,青海循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1981.09——1985.07,青海省交通学校道路与桥梁专业学习

1985.07——1995.09,青海省路桥公司机运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5.09——1997.09,青海省路桥公司三公司经理

1997.09——1999.01,青海省路桥公司副总经理、三公司经理

1999.01——1999.09,青海省高等级公路筹建处副主任(1995.09——1999.07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9.09——2000.06,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2000.06——2003.04,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局长

2003.04——2006.09,青海省交通厅副厅长(2001.09——2003.07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3.03——2005.10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班学习;2003.09——2006.07北京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公路工程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6.09——2012.10,青海省西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10.03——201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10——2013.02,青海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3.02——2014.05,青海省交通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4.05——2015.05,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委书记(2011.09——2014.06长安大学道路与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15.05——,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十三届青海省委委员

 

邹晓东简历

邹晓东,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于浙江杭州,籍贯山东威海,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1984.09--1988.08浙江大学材料系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1988.08--1999.09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干部、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间:1992.01--1993.11任校长秘书;1992.09--1994.03浙江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5.08--1997.02美国印地安纳大学访问学者)

1999.09--2002.0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2.03--2005.0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1997.02--2003.06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12被评为研究员)

2005.04--2005.12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5.12--2008.09浙江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8.09--2012.11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2009.03免)

2012.11--2016.07浙江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6.07--2017.06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长级)

2017.06--2018.12浙江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8.12--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来源:长安街知事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