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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应大力支持居民住宅适老化改造

2019-03-11 13:34 编辑:TF019 来源:北京晚报

每个人都有老了的一天,关注今天的老人就是关注明天的我们。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从老年病医院建设到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全国政协委员纷纷为推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出谋划策。

刘红宇委员(中)在小组会上发言。阎彤 摄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老人的跌倒事件都是发生在家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今年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推进制定全国既有住宅“适老化”设计规范,通过补贴资金或者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鼓励对既有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

刘红宇说,我国对于住宅“适老化”改造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从1999年原建设部颁布的第一部与“适老化”住宅设计有关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到2018年3月30日住建部最新颁布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相关国家标准都是围绕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和场所而制定,对于占社会主流、在既有普通居民住宅的居家养老一直以来都缺少相关建设的通则和标准,难以针对相应老年群体做出适应性的设计。

刘红宇认为,这样的现状既给老人生活带来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仅就老人在家发生跌倒摔伤的情况而言,早在2011年国家卫生部门就指出,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同时也是影响老人运动意愿,导致免疫力低下、健康状况恶化的首要原因。还有数据显示,国内65岁以上老年人中,有三分之一的概率每年会跌倒一次,80岁老年人的跌倒发生率更是达到了50%,超过一半以上的老人跌倒事件都是发生在家里。

刘红宇建议,民政部应推进制定符合我国国情要求的既有住宅适老化住宅设计标准或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对既有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适老化改造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补贴资金或者税收优惠,将子女支持父母用于适老化改造的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加大对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力度,将对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进度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等,让老人在家里得到尽可能安全的环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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