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鉴定人出庭不再与原被告同坐,北京海淀法院首设鉴定人独立专席

2019-03-12 11:24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一起继承纠纷案被告申请鉴定人出庭,而此次鉴定人在北京海淀法院出庭,再不用像以往一样坐在原被告席或旁听席,而是有了标明鉴定人身份的专用席位。据悉,这是全市首家为鉴定人出庭提供庭审专用席位的基层法院。

资料图 法庭 张风摄

这起继承纠纷的原告刘先生申请对北京一处房屋在2017年5月6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但在出具评估价值后,被告刘女士认为鉴定意见中出具的价值与此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差距较大,于是申请鉴定人出庭说明。

收到出庭通知后,此案鉴定人表示,上次出庭时原被告双方情绪过于激动差点大打出手,所以不禁为坐在原告席位的自己捏了把汗。

而此次海淀法院设计制作了属于鉴定人自己的出庭专用桌及标牌,受到了前来作证的鉴定人的好评。一些前来出庭的鉴定人也表示,法院这种充分尊重和保障鉴定人的基本权利和诉讼地位的措施,值得点赞。

海淀法院的刘兴茹向记者介绍,一直以来,由于法庭空间限制等因素,鉴定人在庭审中一直未有专门的席位,既不利于庭审程序的规范化,也不利于显示鉴定人客观公正的诉讼地位。为使鉴定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民事和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规定》及《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应为鉴定人出庭设立专门的庭审席位。海淀法院在北京市所有基层法院中率先实行,根据院内法庭规模的不同,设计并批量制作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专用桌及“鉴定人”标牌,并制定使用制度,在不同办公区落实不同责任人,严格规范其使用。在法庭空间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法官会为鉴定人放置专用桌及标牌;若法庭空间较小,则仅为鉴定人放置标牌。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林靖 编辑 王宁江

流程编辑 TF003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