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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微博“大V”侮辱凉山消防烈士,已被刑拘

2019-04-10 15:52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据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当地一“微博大V”公然发布侮辱救火英雄的不当言论,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8日,“呼和浩特网警巡查执法”账号接到网民举报,在某微信群中一账号名为“麻氏贞元策划”的网民公然发布侮辱救火英雄的不当言论,且该网民疑似本地一名“微博大V”。

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仅用4小时就将35岁的违法网民麻某某找到。在确凿证据面前,麻某某对自己在微信群里发布不良言论公然诋毁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错悔改经审讯,麻某某是一名“微博大V”,粉丝数量达到51万人,具有较大网上影响力。目前,麻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中央部委官微罕见发文怒斥人渣

4月2日深夜,应急管理部官微罕见发文怒斥“人渣”,“人民英雄不容玷污!侮辱30名牺牲英雄的人渣已被刑拘!”文章标题语气异常严厉。

“四川凉山30名灭火英雄牺牲的消息,震惊了所有人。但是每一次,当有公安或者消防指战员牺牲的消息传来后,总有几个人渣跳出来侮辱英烈,从来没有例外。”文章这样写道。

英烈保护法“亮剑”

去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该法的出台,对于提高国民崇敬英烈、捍卫英烈名誉的意识,维护中华民族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与创造力意义重大。

《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去年5月,江苏淮安一男子网上污蔑消防烈士,被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同一时间,“暴走漫画”在《英烈保护法》实施之后,公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丑化恶搞叶挺烈士作品《囚歌》和董存瑞烈士的视频,引起网友强烈谴责,被依法叫停。

 

 

来源:综合中新网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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