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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伤同事被行政拘留后外逃6年多 一直以为处罚过就没事儿了

2019-04-12 10:27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王某酒后将同事打致轻伤二级,而在被行政拘留10天后,他竟认为自己已被处罚完毕,不再理会公安机关的传唤。公安机关只好对王某进行网上追逃,外逃6年多,王某终于被抓获归案。今天上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昌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王某是昌平区某度假村的员工,2011年5月20日,他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正准备躺下休息,却被楼道里聊天的声音吵得心神不宁。他仔细听了声音的来源,发现是对面宿舍的左某正在大声与舍友聊天。

“吵什么吵!”王某生气地冲出门,闯进了左某的宿舍,上来就是一通拳打脚踢。左某并没有还手,但这种退让没能让王某消气,直到左某被打倒在地无法动弹,王某才清醒过来,急忙拨打了120。医生诊断左某为左侧第四、第五肋骨骨折,经鉴定,左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

事发后,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但拘留期满获释后,王某就再也没有接受过公安机关的传唤。外逃六年有余,去年12月2日,王某在河南省郑州市被警方抓获。

“没考虑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以为公安机关处罚过了,就没别的事儿了。”王某说,当时他的妻子怀孕,他就回到老家照顾妻子。民警曾多次与王某的家人联络,要求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但王某认为被害人家属一直纠缠是为了索要钱款,便没有理会,一直在老家打工,没有再回京。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酒后随意殴打左某,致其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且事发的公共宿舍系多人居住,王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论处。

经审理,昌平法院认为,王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王某外逃多年,综合全案情节,昌平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刘苏雅 值班霍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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