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借打假敲诈多家商铺甚至达百倍赔偿 网购平台客服经理获刑一年

2019-05-07 12:27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一网购平台的客服经理金某以普通买家身份购物后,又以客服名义威胁平台内的商家不给10倍甚至百倍赔偿就“强制关闭店铺”,借打假之名敲诈多家商铺。今天本报记者获悉,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金某是北京市海淀区一网购平台的客服经理,主要负责对平台内商品的合格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合格商品,需移交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金某发现了其中的“商机”,遂先是以普通买家身份,购买平台内一商家出售的商品,然后又以客服名义告知商家“有消费者举报你们出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并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否则将强制关闭店铺。”

为了息事宁人,保住店铺,商家不得已按照金某的要求进行10倍甚至百倍价格的赔偿。通过这种方式,仅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金某就向平台多家商铺敲诈4万元。后经商家报警,金某被抓获。经讯问,被告人金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赫、周杰认为,对于消费者的合理维权,法律支持保障。被告人金某作为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无可厚非。但金某兼具平台客服经理的身份,本来对平台内的商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却以不给钱就关闭店铺为由要挟商家,使商家产生恐惧心理,而无法与其进行常规的协商、谈判,不得已向其支付高额钱款。此外,金某作案频繁,金额猛涨,非法占有目的明显,这种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提醒商家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销售质量合格的商品;同时也请各位市民朋友注意,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要通过合法方式索赔维权,切勿因一时贪念,酿成大祸。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流程编辑:TF017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