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国内

12部门出台政策,保障50万无人抚养儿童,解决了4方面的问题

2019-07-10 12:30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正式发布,该文件由民政部联合最高检、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12个部门出台。截至目前,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50万左右,《工作意见》的出台将从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落实监护责任等方面为这些儿童提供制度性保障,对于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失信父母将实施联合惩戒。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介绍,《工作意见》重点解决了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落实监护责任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困难,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的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办法确定发放的方式,中央财政比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方法,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医疗康复保障方面,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康复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目前的救助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从医疗康复的角度还是比较有限的。对一些重病、重残的孩子,我们还需要家庭、政府、社会、商业保险等各个方面来综合发力。”高晓兵说。

在教育资助救助方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的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享受免住宿费的优先对象。

在落实监护责任方面,将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监护人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依法追索抚养费。“意见重点实现了两个方面的突破,一是除了父母重病、重残等情形之外,明确将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员的子女纳入保障范围。”高晓兵说。

高晓兵对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对儿童的抚养责任,首先是父母的责任,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的责任。我们政府保障的是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够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的儿童。父母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必须给予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意见》根据有关的规定,主要对三类人员实行失信惩戒。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对这三类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我们认为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高晓兵介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工作意见》,在2019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本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叶晓彦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