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社保局长四次坐上被告席 率先履行民告官要见官
2014年10月8日 北京 今后北京法院将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制度,争议较大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主动出庭应诉,即“民告官要见官”。平谷区法院率先走在全市的前列。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平谷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而在2010年之前出庭应诉率仅为2.45%。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从2011年的7.44%降到2013年的6.17%。去年该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有20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5个案件败诉。
作为局长曾四当被告
今年54岁的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忠,曾经以4起行政诉讼案的被告身份出庭应诉。
2012年5月23日,刘忠局长第一次出庭应诉,案件是关于工伤认定。平谷区一年有800多起工伤认定,而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每年约有三四起。今年以来仅有两起。
当时人力社保局法制科通知刘局长,说按照平谷区政府的规定,每年各行政单位接到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出庭应诉。刘局长以前从未打过官司。
原告是平谷区一家外资企业,要求法院驳回社保局作出的一起工伤认定。受伤者是外地来京的农民工吴明(化名),在这家外资企业负责夜间值班工作,值班的夜间上厕所,迷迷糊糊的摔倒了,结果眼睛被扎伤。吴明回家后发现伤情严重去了医院,被诊断为残疾,第二天申请工伤认定。平谷区人力社保局工伤科认定其为工伤。
因吴明所在的这家外资企业没有上工伤保险,工伤费用要由企业承担;于是提出行政复议,但被区人力社保局驳回。外企遂将区人力社保局告上法院,打起了行政复议的官司。原告提出两个异议:首先是吴明值班时没有其他人在场,缺少证人证明;其次吴明不是第一时间提出工伤申请,而是下夜班回家后才上医院看病、报工伤。
刘忠局长说,当时他第一次出庭应诉,生怕有疏漏,心里想的是:“到法庭千万别输,要不这脸面实在过不去。”他和办案人员反复研究了案情,并亲自准备了一份答辩词。
首坐被告席有些失落
一大早从家里出发前,刘忠穿上了熨得平平整整的制服,对着镜子特意整理了一下着装。妻子有些奇怪,问:“今天去哪儿?”刘忠说:“去法院。当被告,打行政官司。”
“这还用你去?”妻子有些不解。因为以前单位打官司都是下属去出庭。刘局长解释了一番,他的妻子曾是平谷区政协委员,从事卫生执法工作,很快就理解了刘忠的举动。
刘忠第一次坐在被告席。法官是一位20多岁的姑娘,旁听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市民。
“以前我都是以单位领导的身份,坐在主席台上,而现在主席台上是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坐在被告席上,和原告平起平坐,法官让你发言,你才能发言,心里确实有点失落。”
虽然法制部门没要求刘局长自己答辩,但刘局长还是提前准备了答辩词,主动要求在庭上答辩。“我主要讲认定工伤的理由。当时对工伤认定有三个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简称‘三工’。”
“小伙子说是在上厕所时栽了跟头,而他在值班前并没有受过伤,下夜班时碰到单位的一个警卫,警卫看到他的眼睛受了伤,这已经能够证明小伙子是在工作地点发生的工伤事故,当然要认定为工伤。”刘忠局长分析道,小伙子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因为小伙子比较皮实,直到回家下午才感到眼睛疼痛难忍,这才去医院看病。用人单位如果不认为是工伤,应该自己举证证明,因为原告没有举证,因此我们认定为工伤。”
最后两审法院均判决被告平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胜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打官司曾经暗访
今年夏天,刘忠局长又作为被告,出了一次庭,依然是工伤认定的行政官司。一位刚刚到药店上班的姑娘章丽(化名)上班时和机动车相撞受伤,但用工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在人力社保局认定章丽为工伤后,将人力社保局告上了法庭。
原告药店起诉的理由是,章丽应该在下午2点上班,但她当天下午2点半被汽车撞伤,与上班时间、路线不符合,不是上班原因造成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为了能打赢官司,刘忠局长为此还亲自做了一次实地暗访,他悄悄来到这家药店佯装买药,问起一个店员:“章丽在不在?”店员告诉刘忠,章丽早就不在了,她因为车祸受伤和老板闹纠纷了。刘局长又问她章丽那天上班时受伤的?刘局长和店员在闲聊中得到了一些信息:这家药店的上班时间比较灵活,店员错峰上班,每个人上班时间是不一样的,章丽那天被撞确实是在上班途中。
提起自己的暗访,刘局长说他刚到社保局那年就曾经有过经验。那是2008年底,人力社保局受理一起工伤认定申请,一家酒店清洁工受伤变成了植物人,申请工伤鉴定。但用工单位却说这名清洁工当天没有上班,也没有考勤记录。
刘局长偶然去这家酒店吃饭,碰到了在酒店打扫卫生的一个熟人。熟人见到刘局长打招呼,刘局长就随口问了问熟人那个清洁工侯某的情况,并自称是清洁工的亲戚。熟人还不知道刘局长在社保局当局长,就说侯某那天上班了,下班和他一起回的家,二人分头走的,结果清洁工在路上出了车祸。刘局长过问后心里有了底,回单位找到工伤科的认定人员,说该认就认。
这次刘局长以买药为名去做的调查,使他在法庭答辩时更加理直气壮,官司最后也打赢了。
局长:打官司有点上瘾
几年来刘忠局长打过的4起官司全部胜诉,有的案子还经过了二审,结果也是社保局赢了。
“虽然每年工伤认定量在递增,但行政诉讼却比以前少了,原来一年有四五个,但今年不会超过3起,虽然工伤认定量增加,维权意识增加,加之今年新颁布的新工伤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向劳动者倾斜,下班买菜时受伤也算工伤,这样就不存在问题。”
刘局长分析平谷人力社保局的行政诉讼官司减少,也与他多次出庭应诉有关。
“作为法人对法治观念是有益的,每一次出庭都是一次法制教育。虽然案子赢了,但我能从中发现我们工作中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些工作细节要注意,程序上需要进一步严谨,比如用人单位提出的第一时间提出申请的问题等等。有些调查不要总找当事人询问,要巧妙地寻找第三者,比如不是单位负责人的职工,作为旁证。而我通过法庭上当被告,也能看到哪些工作人员工作好,那些工作人员还需要提高水平。”
去年和今年,刘忠局长每次出庭应诉,局里的20多位科长也同时到法院旁听。刘忠认为,“这对他们也是一种教育。”
一位原告的律师也曾在庭审结束后,走过来拉着刘局长的手说:“谢谢您出庭,您不仅出庭,还能答辩,不管官司输赢,我心里都服气。”并举着手机和刘忠局长合影留念。
“法定代表人就要代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刘局长觉得自己出庭打官司后法律意识大大增加,经常教育每个职工都要守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他说:“我打官司都有些上瘾了,我愿意上法庭,被告也不一定输。”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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