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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类场所不设母婴室将被罚款,保障母乳喂养,是社会应尽义务

2019-10-31 13:57 编辑:TF021 来源:北京晚报

10月29日,《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获表决通过。《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公共服务机构、旅游休闲场所、商业经营场所这六类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应建而未建的,应当补建,否则罚款。

母乳喂养,天经地义。对婴儿来说,母乳的营养无可比拟。哺育自己的孩子,也是母爱的本能,“妇抚儿乳,儿含乳啼”,母子间的情感交融,更是无可替代。此外,婴儿奶粉制品大多价格昂贵,母乳喂养也可为家庭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无论从婴儿的健康成长,还是母爱的传递,甚或从经济角度,母乳喂养都是应该大力提倡的。为此,国家还设立了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

遗憾的是,中国的母乳喂养情况不尽如人意。年初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仅有29.2%的6个月内婴儿实现了纯母乳喂养,这一数据远低于全球平均值的43%。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年轻一代的妈妈,对母乳喂养重要性认识不足;另外一方面,是年轻妈妈基本都是上班族,坚持母乳喂养面临难题太多。虽然很多单位都设立了母婴室,可以解一时之困,但常常令年轻妈妈纠结的、感到难堪的,是在公共场所难觅私密场所。

近年来,在舆论的呼吁下,很多地方已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比如刚刚通航的北京大兴机场,母婴室里温奶机、消毒机、尿布台、婴儿床一应俱全,细心程度和温馨程度,让众多妈妈羡慕不已。既能满足婴儿的特殊需求,又能保护母亲的人格尊严,母婴室之设,体现出真切的人文关怀,体现出城市的温暖,也提升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广州出台的地方法规,最大的亮点,是将提倡设立母婴室,用立法的形式,上升到强制的高度。母乳喂养,本是母亲应尽的义务;保障母乳喂养,则是社会应尽的义务,今后还将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势必带有标杆意义。正如众多妈妈在这则新闻后面留言所表达的期盼,希望更多城市能受到启发,为更多的母亲和孩子,提供更好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让母婴室成为更多公共场所的标配。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侯江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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