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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只有降低责任年龄一个选择吗?海淀检察院这样做

2019-11-04 14:16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近日,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再次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又恰逢《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要求降低责任年龄的呼声颇高。

然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只有降低责任年龄一个选择吗?

确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的治理难题,而“高危未成年人”更是极易走向犯罪的一个特殊群体——“如果能提前预防,在犯罪的临界点将孩子们拉回正轨,就能大幅降低今后犯罪的可能。”海淀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莫非说,这就是海淀检察院推出“临界预防”机制的初衷。

检察官莫非向观护未成年人赠书  海淀检察院供图

案例1

迷失“小弟”开始悔悟

一起发生在校园周边的寻衅滋事案件中,一个叫杨震(化名)的少年,引起了莫非的注意。

杨震是该案的证人之一,也是被告人的一名“小弟”。“我十几岁开始跟着他混,在学校周围劫钱……觉得很威风……”杨震的证言虽然证实了“大哥”的罪行,但言辞间透露出对“大哥”的崇拜。莫非还注意到,杨震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犯罪,只是因为年纪比较小,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放任不管,他也许会继续沉迷歧途,甚至有一天成为新的“大哥”,犯下更严重的罪行。

莫非决定对杨震进行“临界观护”。

见面后,莫非了解到,杨震从小出生在北京,但务工的父母并没有太多精力照顾他,初中便辍学和一些“社会人”混到了一起。

在杨震同意后,根据其实际情况,海淀检察院对他做出了临界预防的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针对这组成员都是男孩及各自经历的特点,受委托观护的司法社工将第一期预防项目定为“打篮球”。专业的篮球教练,指导着杨震他们。杨震学习能力很强,几次专业指导后,他就成了队里的“神射手”。

在几期帮教活动之后,司法社工升级了“篮球课”——“希望你们去教教其他孩子。”

杨震一行人来到了太阳村——这里住着的都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慢慢抬高双手,感受篮球弹起来的节奏……”杨震认真教着小朋友们拍球。太阳村的活动后,杨震说,如果自己今后有能力,一定会尽量帮助这些孩子,假如有一天自己有了孩子,也绝对不会让他来到这里。

在观护期间,杨震已经很少和之前有不良行为的朋友联系,甚至他还把一些朋友带入了观护小组。

“学习打篮球之后,我觉得自己特别像漫画《灌篮高手》里的三井寿,虽然迷失过自己,但现在很坚定:我想做一个好人。”最后一次活动,杨震带病参加,痛快地和朋友们打了一场篮球。莫非也来到现场为大家打气助威。

“没想到6个月这么短暂。如果需要,我希望今后能当一名志愿者,时常回来和大家见面。”最后,杨震对莫非深深鞠了一躬,“这半年时光,是您送给我最好的16岁礼物。”

案例2

不良少女变身“小棉袄”

年轻的于晓涵,已经从事司法社工工作两年了,每次接到海淀检察院的“临界观护”委托,她都感到责任重大——“我的工作只能陪着他们两三个月,最多6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必须尽全力付出真心,争取把他们变好一些。”

吴璇(化名)本应该是一个迎来花季的少女,可她坐在众人之间,显得那样枯萎、憔悴,她是这批观护成员中惟一的女孩子——吴璇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只是因为男朋友涉毒犯罪,检察官认为对她影响不好,希望通过临界观护,帮助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大家都有什么爱好啊?”于晓涵把这批观护小组的成员聚到一起,了解到不少人是“running man”(韩国综艺)的“粉丝”,决定第一次团体活动就是“撕名牌”(running man标志性游戏)。

“加油,你可是这个队里的ACE(王牌)呀!”比赛开始之前,于晓涵拍着吴璇肩膀。

游戏开始,吴璇渐渐变得认真起来。从竞争力上看,于晓涵看出,吴璇是个要强的人,这种人只要好好指导,肯定不会放弃自己。

通过几次游戏,成员们也都相熟起来,大家也随着于晓涵管吴璇叫“ACE(王牌)”。

接下来,小组成员开始了城市历奇活动——分几次徒步走完三环,途中,每个人要和路人合照,收集笑脸。

没想到,吴璇接连几次被拒绝。

“ACE(王牌),别灰心,这次我陪你去。”吴璇在小组里的新朋友,拉着她找到了两名正在车站指挥交通的志愿者,说明情况后,两名志愿者爽快地答应了。有了信心和经验后,吴璇终于独立完成了任务。

令于晓涵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在一次徒步过程中,吴璇看到了一位老人拿着放大镜,看着一本北京公交的小册子,样子很踌躇。

吴璇上前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助,但这老人却不理不睬,反而躲开了她。她没有放弃,找到附近的保安员询问,终于弄明白:爷爷不仅视力不好,还是一名聋哑人。她拿出纸笔,写下:爷爷,您要去哪?我用手机帮您查。

在吴璇的帮助下,老人顺利上了公交车——车上的老人和站台的少女,彼此挥手告别。

吴璇是单亲家庭,母亲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但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又忙于挣钱养家,对吴璇缺乏教育,才致使母女关系冷淡,吴璇也变得自暴自弃,开始结交不良群体。

于晓涵不断和吴璇的妈妈交流:阿姨,要多鼓励女儿,最简单的就是女儿朋友圈发了什么,您给她点个赞,能让她知道您关心着她。另一方面,于晓涵也逐渐让吴璇明白了母亲的生活不易。

三个月观护期结束后,吴璇焕然一新,而且和妈妈的感情也变得亲密起来。

“以前就想往外面跑,现在,特别爱在家陪着我。”说着女儿的改变,母亲眼泪也落了下来……

实践

探索建立临界预防制度

海淀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不少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已有过多次的违法劣迹行为,但因为年龄、情节较轻等原因被“一放了之”,没有经过任何实质性矫正帮教,导致重蹈覆辙。

在“一放了之”和“刑罚处罚”之间,海淀检察院率先在本市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将三类未成年人纳入预防群体:具有严重不良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够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目前,海淀检察院也形成了一整套工作规范。检察机关首先精选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观护预防组,专门办理临界预防案件,并且构建一份“履职清单”,要求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着重审查是否存在临界预防群体,发现后作为特殊预防案件及时向观护预防组移交线索;随后,由检察官组织临界预防未成年人参加不批捕训诫会、不起诉训诫会等,发挥训诫会仪式感作用,提高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接受临界预防的意识;由司法社工介入开展后续帮教活动。另外,海淀检察院还与司法社工根据临界预防未成年人的特点,共同设计了多种主题活动,如敬畏法律主题活动;向被害人说对不起活动等。

莫非介绍,通过临界观护,大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显著提高,摆脱了原来的不良群体,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期待感,对社会、他人也增加了责任心。不过目前“临界观护”尚无法律依据,不具有强制性,很多未成年人甚至家长抗拒参加帮教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在修订中,检察官呼吁能够立法明确临界观护、分级处遇等概念,并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对罪错未成年人施行相应的教育、惩罚措施。同时,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参与到临界预防工作中。

未成年人家长应该正视孩子的问题,不要放弃、溺爱孩子,应该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活动,一起帮助孩子变好,走回正途。

建议

立法适当降低刑责年龄

“我特别赞同检察机关的做法。”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在目前法律制度下,海淀检察院的做法是非常有益的尝试,改变了“一放了之”和“定罪量刑”二选一的僵化思维,对于挽救“高危未成年人”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刘铭认为,法律仅仅加入“临界观护”制度,仍嫌不够。

刘铭指出,目前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罪与非罪完全依据年龄“一刀切”,已经不符合现实。可以说,现在未成年人的身心与以往有了很大不同,这也是犯罪低龄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年龄不应该再成为逃脱罪责的借口。他建议,应该立法适当降低刑责年龄,或者多因素考虑分级预防惩戒,如涉案未成年人行为规范、违法次数等。另外,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区别性处罚,丰富法律上的惩罚手段,避免总是“二选一”的尴尬。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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